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公告
5月起我市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手续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4-11 09:44:11

  近日,笔者从市国税局获悉,税务总局公告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推出五项措施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手续。

  这五项措施包括:简化领用增值税发票手续,纳税人领用新票不再手工验旧;简化专用发票审批手续,申请不超过10万元限额发票不再事前实地核查;简化丢失专用发票处理流程,认证抵扣无需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简化“红字专用发票”办理手续,记账凭证复印件不再报送备案;实行分类分级规范化管理,扩大诚信企业增值税发票领用量。

  统计显示,2014年3月底全市一般纳税人中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企业为4665户,占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使用户数的94.5%以上,这些纳税人将享受更多便利。

  链接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的关键要素,与普通发票不同,它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还由于购货方能够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税款,所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比现金管理都重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种货物或劳务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连接起来,把上个经营环节已缴税款在下个经营环节减掉,体现了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来源: 衢州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