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妇联、文明办,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市直各系统妇委会,巨化工会女职委:
为引导广大家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进一步推进家庭道德建设,根据全国妇联统一部署和省文明委、省妇联工作要求,市妇联、市文明办联合在全市开展寻找衢州“最美家庭”暨省、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最美衢州,仁爱之城”建设。
二、活动时间
3月——9月。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社会推荐(包括自荐)和妇联组织推荐相结合。
在我市范围内,家庭成员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科学教子,邻里融洽、友爱互助,低碳生活、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一)推荐
1、社会推荐(包括自荐):参评者可从衢州新闻网http://wwwqz828.com、浙江在线衢州频道http://qzpd.zjol.com.cn/、衢州市公文交换系统下载最美家庭推荐表,也可将家庭展示文明风采、评议家训家规、弘扬家庭美德的故事、图片或微视频,发送给市妇联办公室,同时可关注衢州妇联官方微博,参与评论留言等形式互动,时间为2014年3月——6月底。
2、组织推荐: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于3月底前,以县(市、区)妇联,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妇委会,巨化工会女职委为单位,各推荐1—2户家庭参加全国最美家庭评选。第二阶段于6月底前,在已获得县、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称号的家庭中,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各县(市、区)妇联会同当地文明办各推荐20户家庭参加省、市“最美家庭”和省、市文明家庭评选。
(二)评定
自荐和推荐工作结束后,主办单位组织评委会评定,衢州新闻网、浙江在线衢州频道上公示,确定衢州“最美家庭”。9月,主办单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表彰。
四、活动要求
1、因地制宜,共同推进。寻找衢州“最美家庭”和省、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是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地妇联和文明办要以弘扬家庭美德为首要,因地制宜,共同推进,使寻找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相互融合、整体推进。
2、四级联动,广泛发动。市-县-乡-村四级妇联组织联动开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在“妇女之家”、文化礼堂、村(社区)宣传栏张贴活动宣传画,在妇联微博开设话题,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确保村村都有最美家庭。同时,各级妇联组织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表彰活动。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市、区)妇联要积极与当地新闻媒体联合,充分利用妇联、文明办自有宣传阵地,建立活动的长效宣传机制,对活动进行集中深度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家庭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4、严格把关,及时报送。各县(市、区)妇联要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对所推荐人选要认真核实,各方面表现要事迹翔实,真实可信,群众可信度高,确保评选工作有序有效,并于6月20日前将“最美家庭”推荐表和省、市文明家庭登记表报市妇联办公室,并提交表格和照片的电子版。同时,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展情况要每个月汇总报送一次,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随时报送。
联系 人:吴璐岐
联系电话:3088812
传真:3072130
电子邮箱:qzflwlq@126.com。
附件:1.浙江“最美家庭”推荐表
2.第九届浙江省文明家庭登记表
3.衢州“最美家庭”推荐表
4.衢州市文明家庭登记表
衢州市妇女联合会 衢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 一四 年三 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1:浙江“最美家庭”推荐表
附件下载2:第九届浙江省文明家庭登记表
附件下载3:衢州“最美家庭”推荐表
附件下载4:衢州市文明家庭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