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绿地私自种菜是不允许的,但种上果树可不可以?4月1日下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柯城分局信安大队、柯城区信安街道书院社区的工作人员联合处理了一起毁绿事件,4株栽种在公共绿地上的果苗被拔掉,其余已经成活的果树,产权交由全体业主。
城北伊甸苑一区14栋,是一排连在一起的自建房,共有9户人家,门前有个小公园,铺着草坪,还有一些健身器材。
书院社区相关负责人说,原先这是一片荒地,附近的居民将它开发成了菜园。2010年,政府投资,把菜园变成供大伙休闲的小公园。
公园造起来,菜是种不了了,那种点果树可以不?从前年开始,陆续有住户在公园里种起果树。
昨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种植最多的是无花果树,分布在公园四周,至少有10株,不少树上已经结果,还有少许板栗树、杏树等。
同在现场的执法人员钱世用说,经过调查,两年时间里,共有8户人家在此种树。
这几类树结果比较快,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住户说,去年他们就吃到了新鲜的水果。尝到甜头后,半个月前,有人想进一步扩大规模,就挖掉原先的景观树,种上果树。其他人看到了,也心痒起来。
书院社区负责人说,他们接到举报电话,马上展开调查,这个小区属于城中村,有自己的村委,他们找到村干部,一块做住户的思想工作。 “差不多谈了一个星期,几户人家最终同意,今年新栽的4株小苗全部拔掉,以前种上的则归整个村村民所有。”这名负责人说。
当天下午,执法、社区、村委3拨工作人员聚到一块,种树的人家也来了,挖了半天,4株小苗被拔掉。
“公园种菜不好看,种点果树怎么不行了?”现场,有人小声咕哝一句:“我们这边的人,在农村生活惯了,不让种东西还真不适应。” 钱世用给出回复:公园是公共场所,公共场所属于业主所有,放在伊甸苑来说,就是整个村村民所有,如果想要规划或设计,必须得经过2/3以上的业主同意,“物业法里明明白白写着的,大伙可不能为了一己私利,私自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