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个向目标人群发邮件,称只要交钱就能通过特殊渠道办理职称证书,并保证证书的真实性。北京英力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思公司)老板阎亚军及2名手下以此方式骗取280余人钱财600余万元。
今日上午,阎亚军等3人在二中院受审,在法庭上,阎亚军推翻以前的供述,称自己无罪,将所有罪责全部推给了妻子,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海英。据悉,去年8月,二中院曾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刘海英有期徒刑15年,刘海英在受审时,也曾将责任都推给了丈夫阎亚军。
庭审现场丈夫受审翻供称妻子是老板
检方指控,2010年4月至2012年5月间,阎亚军伙同刘海英、宋亚东、祝全东、胡波等人,以北京英力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谎称可以办理职称证书等,骗取马某等280余人共计600余万元。检方认为,应以诈骗罪追究阎亚军等3人的刑事责任。
上午10时,庭审开始。
“不属实,指控不存在。”阎亚军推翻以前的供述,否认自己有罪,不仅如此,他还称自己仅是公司的负责人,真正的老板是自己的老婆刘海英和公司总裁胡波。
“刘海英只授权让我负责,我不是老板。”而此前,刘海英和胡波受审时都曾表示,公司真正的老板是阎亚军。
“公司财务由谁负责?”公诉人问。“我。”阎亚军说。
“总裁胡波等人受谁的领导?”公诉人再问。
“我,我只负责培训胡波,胡波再培训各部门经理,经理培训业务员。”阎亚军说话声音越来越小。随后受审的祝全东和宋亚东都证实,该公司的老板是阎亚军。
阎亚军辩称,公司从事职称和学历证书的买卖业务,业务员进公司后需要培训,主要是有关销售流程和证书种类等内容,培训后就开始通过打电话找需要证书的客户群,然后约到公司面谈,客户同意并付款后,公司就会按照客户要求,发放各种证书。
“证书是真的吗?”公诉人问。“当时我认为是真的,现在才知道是假的。”阎亚军说证书是与他合作的一个叫刘毅的人搞来的,我按照刘毅说的告诉客户,我们在人力资源保障局和教育部有人,可以搞到内部指标,具体怎么搞,我也不知道。阎亚军说收到钱后给刘毅1万元,还有一个中间人给5000元,剩下的才是他的。
“你们给客户办的证书都是2000年以前的,你们怎么搞到10年前各个大学校长的签名,你没想过这样的证书是假的吗?”法官问,阎亚军低头想了半天说,“我也觉得有问题,但为挣钱就没追问”。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案件还原网上找目标被识破就全额退费
宣称“不考试能拿证”,怎么就能骗走600余万元?
根据被害人马先生的证言,2011年年底,他收到一封“代理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保过”的邮件,发件人为北京英力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称针对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职称专业开展培训,课程为职称评审政策、标准及条件等内容,不同地区申请“证书”的费用从1.2万—1.98万元不等。
马先生交了1.98万元培训费后拿到了会计师资格证书,但最终证实为假证书。
刘海英称,他们先在网上搜索需要中、高级会计师、经济师资格证书的人,然后给这些人发邮件或打电话,称其公司可代办职称评审工作。办证后,以快递的方式寄给客户。为了让客户放心,他们提供“证书核查函”模板,告知客户可将核查函发往市人社局进行证书真伪核查。
刘海英还称,2011年7月,网上就有人发帖揭露其公司提供假资质、假证。“当时没有政府部门介入调查,我也没在意。客户发现拿到的资质证明、证书是假的,就会到公司退费,我按照收据全额退款。”
人社保障局核实到假证致案发
此案案发于2011年10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11年10月以来,该局收到200余封《关于核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函》,要求协助核实职称证书,共涉及近400名人员,核实后发现,这些证书均为假职称证书。
该局与北京市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打击制售假职称证书行动,清理了包括本案英力思公司在内的4个涉案机构,仅从英力思公司查抄的假证书等就达数百本之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此类机构不仅伪造职称证书,还伪造官网查询,极具迷惑性。
此后,英力思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海英、公司总裁胡波等人被警方控制,宋亚东、祝全东、阎亚军三人在逃。
主犯受审把责任推给在逃丈夫
2013年3月4日法院曾经开庭审理刘海英等人,在法庭上刘海英供述,她曾在一家印刷厂做排版工,2008年在丈夫阎亚军的建议下,她在海淀成立了英力思公司,后来公司又搬到了朝阳区。无论是问公司的经营情况,还是问公司的管理情况,刘海英多用“我不知道、不清楚”回答公诉人和法官的问话。
“公司的业务情况都是我丈夫阎亚军说了算,虽然担任英力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我连例会都没怎么参加过。”刘海英说,初中未毕业的她既不懂财务,也不懂业务,只负责交税和退费。
刘海英称,报案人是知假买假,但对指控事实和罪名认可;胡波等7名该公司高管也称“对销售假证并不知情”。刘海英的辩护人认为,刘海英不存在诈骗,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存在替其丈夫阎亚军顶罪的可能。
诈骗团伙15人获刑女主犯判15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海英、胡波等15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刘海英系诈骗集团的组织、领导者,胡波、李照平、祝亚杰积极参与诈骗犯罪,起主要作用,为主犯,另外11人为从犯。
据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海英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胡波等1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0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1.2万元至1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