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白石镇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强化三项制度,进一步突出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干部干事创业责任感和工作执行力,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
一是实行“1+N”组团式驻村服务制度,进一步强化协作。从提升干部服务能力、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等方面综合考虑,在镇机关干部中实行“1+N”组团式驻村服务模式。对驻村岗位设置采取“1名组长+若干名组员”的方式进行驻村联户。驻村组长作为驻村总负责人,牵头负责联系本村的事务,同时对本组的驻村组员进行划片安排,由每人负责村内一个片的日常事务。所驻村的项目立项、资金拔付、重大事项等需经驻村组长审核、签字同意后兑现或实施。通过组团驻村,抱团服务,在驻村实践中增强干部勇于担当的责任和提升团结协作的能力。
二是实行村两委岗位目标责任领办制,进一步强化责任。为提升村级工作效率,镇党委在全镇实行村两委岗位目标责任领办制。各村两委成员根据本村年内计划落实的重点工作,每人至少领办一项,并纳入到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目前全镇7个村51名村干部共领办73项工作。同时,将村两委成员领办的工作任务、职责、要求在镇便民大厅电子屏和村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干部干事的责任心。
三是实行村干部轮流坐班制,进一步强化服务。在全镇各村实行干部轮流坐班制,在村便民服务中心接待群众,处理矛盾纠纷,为群众代办相关事项。坐班人员由村两委成员、村监会主任、村报帐员(文书)组成。利用周二集中下村日、民情沟通日,镇干部主动下村与村干部一起坐班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召开村两委会议,对上周坐班期间办理的事项及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对具体问题研究措施,安排专人负责。为确保实效,镇党委成立专项督查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结合平时坐班表现、台帐记录情况等进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