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自然条件、文化习俗差异大,集中统一休假很难发挥优势,建议实行分省分时带薪休假避免‘黄金粥’。”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钱学明建议说。
分省分时休假采取的是“全国统筹,地方灵活”,以及“交错出行,分散实施”。从理论上讲,这样的措施确实可以起到“分流”的作用,其原理跟城市交通拥堵时,城市管理者实行的“错峰出行”如出一辙。若真能达到“错峰出行”的效果,当然值得提倡和鼓励。
不过这仅是理论上的假设,建议者可能忽略了一个根本前提,那就是“黄金粥”的拥挤,恰是因为带薪休假执行不力所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其权利能够获得保障,灵活休假和个性安排不存在问题,并在实际中得到了很好的执行。而恰恰是数量占多数的其他群体的休假权未能获得保障,“带薪休假”还处于权利空白,从而使得灵活和个性出行的需求,被政策性挤压到了法定假日期间,并带来出行的拥挤。这也是为什么国外的法定假日不是很多,却很少出现中国式“黄金粥”的原因所在。
在带薪休假未能充分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分省分时就没有任何意义;而若是带薪休假得到了很好的执行,每个人都可以充分自由的安排,那么分省分时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反倒会对个人的权利形成限制。
再从可操作性来看,分省分时也存在着很大技术性难题。首先是节日安排的统一性。比如五一、中秋、国庆和春节等假日,都有着独特的意义,而这样的节日安排,其本身是无法进行调剂,总不能让一部分人不休春节而调整到其他地方。其次,如何调整彼此之间的关系,谁在前面谁在后面,谁在旺季谁在淡季,如何让分省分时更加科学,面临着很多的障碍与挑战。同时,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休假是每个人的自由权利,其有不受干扰的权利。分省分时的实施反倒会形成权利干预,这样的结果恐怕是提议者和赞成者所未能预料到的。
分省分时休假避“黄金粥”看似初衷良好,实则并不合理,其忽略了几个关键前提,一是“黄金粥”的产生根源,不是休假制度安排不合理,而是权利保障机制执行不到位;二是政府的有形之手不能干预太多,虽然“黄金粥”是个社会管理问题,但根本上还是市场供需问题;三是存在着实施的技术性障碍,导致其根本不具有可操作性,即便勉强实施,也可能成为摆设。同时应当看到,随着交通拥堵的升级和集中出行带来的种种问题,很多人的休假方式已然发生了变化,更加注重个性化和随意化,这样的改变何尝不是一种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