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以“免费美容”为招牌,吸引年轻爱美的女性来体验,而一旦进了美容院,又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3月份以来,市消保委上街分会接到多名在校女大学生投诉。
几天前,女大学生小文与同学在市区上街逛街时,迎面遇上一名年轻男子。男子热情地拦住两人,称附近一家美容店正开展“免费试用活动”,不收取一分钱费用就可以免费美容一次。在男子的游说下,小文与同学心动了。然而,在美容院内体验完一次美容后,小文两人却被店员要求收取毛巾使用费。小文虽与店员极力争辩,但两人最终还是付了所谓的毛巾使用费。
市消保委上街分会还接到另外几名女大学生对这家美容院的投诉,称这家美容店先是宣传免费体验,但到店内接受美容服务时,店员便会游说增加服务项目,或以毛巾费、脸部清洁费等不包含于免费美容项目中为由额外收取费用。
前天,市消保委上街分会在府山派出所的协助下,对该系列投诉进行了调解,美容院最后将多收取的服务费用退还给顾客。工作人员还对美容店进行了守法诚信经营等宣传教育,对其进行了行政告诫。
-消保委消费警示
昨天,市消保委上街分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爱美女生擦亮眼睛。
1、不要轻信类似“免费体验、免费赠送、免费美容”类的广告。尤其是独行的女生要注意防范街头招徕者的口头免费广告。
2、选择美容店要注重口碑及信誉;查验其是否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查美容工作者是否有有效的健康证等证明文件,身份证明与操作人员是否相符。
3、注意观察店内是否明码标价。如欲参加免费体验的,则应先弄清免费的内容、价格、产品情况,切莫体验时或体验后再问免费内容。
4、选择美容产品时,应仔细检查产品是否有包装、名称、生产者、生产地址、化妆品许可证号等,切莫“被使用”过期、变质、“三无”化妆品。
5、如被招揽进店后发现不妥欲离开,而店主不肯,千方百计加以阻挠甚至是威胁,限制顾客离店强迫消费的,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求援。
如果发觉商家有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请保存好相关的广告宣传品、服务凭证或相关录音录像资料,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