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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孩子要赎金 有期徒刑判十年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3-11 08:54:14

  想要绑架孩子换取赎金,结果为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3月7日,记者从江山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罗某将为此服刑十年。

  罗某是江西人,过去曾在江山至广丰路段开过拖拉机,对这一带的环境非常熟悉。因为手头紧,他打算到这一带绑架个孩子,敲诈家长。

  去年10月17日,罗某驾车来到江山市贺村镇某小学附近,寻找绑架对象。他“瞄准”了两个结伴同行的小男孩,趁无人之际把他们拦下,谎称驾车搭载他们去学校。

  遭到俩小孩的拒绝后,罗某强行将其中一个小孩倪某抱上了轿车后座,并写了一个电话号码让另一个男孩子交给老师,随即驾车离开了现场。之后,罗某往江西方向行驶,并与倪某的母亲取得联系,通过电话与短信的方式向其索要20万元赎金。

  倪某的老师听闻此事后,当即打电话报了警。当晚六点半左右,罗某在前往江西玉山县的公路上被早已守候在此的民警抓获,倪某被成功解救。

  2月26日,罗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编辑: 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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