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新车准夫妻仓促上路 赶婚期切莫忘遵法守法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3-06 15:51:34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3月6日讯(实习记者章轶通讯员郑建华徐勤)一对赶婚期的小两口驾驶着刚买的新车深夜高速狂飚,殊不知车辆尚处于未保险阶段而且超高速行驶均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3月5日,高速交警衢州支队四大队民警在G3京台高速钱江源卡点就查获了这样一起案件。
当日夜里23点,正在卡点执勤的民警小蔡通过电脑监控发现安徽方向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车辆行驶速度达到了每小时130公里,已大大高于每小时80公里的限速规定,十分钟后,小蔡在卡点果断地将该车拦下。
经调查询问,原来车上是一对准备结婚的新人,婚期定在3月7日。准新郎小吴与准新娘小冯于5日下午4点钟从温州提了新车,办了临时号牌,购买了保险,然后就兴冲冲地驱车往老家江西九江赶。不知道是回家心切还是过于兴奋,不知不觉就超了速。直到在钱江源卡点被交警拦停时,才意识到自己是一路狂飚过来,又经民警检查和提醒,才发现车辆虽买了保险但要到2014年3月6日0时才生效。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未按规定保险行驶了近500公里。
交警依法对车辆超速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同时考虑到再过一天就是小两口的婚期,对驾驶人驾驶未保险车辆的行为给予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后,将车辆滞留在安全地带,过了3月6日零点车辆保险生效后给予了放行。
交警提醒:车辆购买保险后,并不等于保险立即生效。保险未生效期间,车辆上路行驶不仅违反法律规定,万一发生事故,所有损失都将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同时,在行驶过程中,请自觉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行驶,避免超速等违法行为,以确保自身和其它车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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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实习记者 章轶 通讯员 郑建华 徐勤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