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日召开发布会介绍2013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有关情况,会议介绍,通过督导评估,近两年共督促地方追补义务教育经费438亿元,其中追回“三个增长”欠拨经费113亿元,追回挤占挪用经费9亿元,增拨经费316亿元。
2012年教育部印发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2013年依据《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督导规程,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评估标准。
这一机制的主要特点:一是明确门槛,即县域内所辖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县实行一票否决。二是限定差异系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等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小学不高于0.65,初中不高于0.55。三是允许提高标准。四是引入公众参与。五是建立“县级自评、地市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四级联动督导工作体系。六是督导评估结果在网上公开。
督导评估机制的建立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督导评估,省、市、县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还积极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缩小教育差距。
通过督导评估,近两年共督促地方追补义务教育经费438亿元,其中追回“三个增长”欠拨经费113亿元,追回挤占挪用经费9亿元,增拨经费316亿元。
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坚持“缩小差距、抬高底部”的原则,将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为了达到评估认定标准,近两年全国投入义务教育学校校舍、仪器设备、图书经费共计3261亿元,比2010、2011两年增加1024亿元,增幅46%,共计新增校舍14029万平方米,学位934万个,仪器设备5848万台/套,图书7亿册。
各地通过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新机制,有效缓解农村教师整体超编、音体美等学科教师短缺等难题。通过实行校长和教师的定期流动制度,建立支教和对口支援制度,促进区域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通过实行国家和地方的培训计划和专项补贴等制度,探索培训新模式,创新教师激励机制,让优秀教师能“下得去,留得住”。
为达到师资均衡的评估标准,近两年全国共投入经费294.12亿元用于教师的补充、培训和交流,新进教师51万人,93.2万名教师参与流动,培训教师1869万人次。江苏、湖北、福建等省每年参与流动教师比例超过10%。
为了达到评估认定标准,近两年全国投入经费286.55亿元,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了337.12万个学位。投入349.04亿元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资助体系,惠及学生4479.26万人次。新建、改建特殊教育学校532所,覆盖1695个县。
各地通过均衡编班,实行公办学校“零收费、零择校”等措施,着力解决补课、择校、收费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严格控制作息时间,培育成熟的、独特的学校文化精神,探索将初中学业考试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录取依据,努力实现“轻负高质”,满足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特长发展要求。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做好评估认定工作。建立监测机制和复查机制,适时对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监测,发布国家监测报告。增加一票否决内容,列入重大教育事故、特殊教育、薄弱学校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在条件成熟的省份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域督导评估全覆盖,争取2014年完成全国500个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