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土豪透支40万买宝马 透支后“躲猫猫”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2-19 10:29:05
虚构材料办卡透支购名车
却以低价抵押给他人
经审讯,朱某某一直做着开船的工作,收入不稳定。朱某某的亲哥哥曾开过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专门从事汽车分期贷款诈骗。2013年4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伙同其兄(在逃人员)伪造房产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账单和一份进口名车的购车合同去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朱某某虚构花费70多万元购买一辆进口宝马车,凭借着虚假资产证明申请到了授信额度为49万元的信用卡,朱某某一次性透支取了出来,然后购买了同品牌41万元国产车型。按照银行的按揭合同,朱某某每个月应还1万三千多元,在还完一个月后,朱某某就没了踪迹。
原本以为朱某某这样大费周章的是为了买车用于自己享受,没想到车子提出来一个多月的时间,朱某某又因为生活拮据将这辆车以15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他人。
据查,朱某某总共办理了五家银行的信用卡,均有透支,总额达十多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女老板生意亏本恶意透支信用卡
昨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了解到,陈某(女,49岁,南昌人)于2012年3月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15万元的信用卡,自2012年下半年起,因其扩大经营,投资不善致使生意亏本,资金无法周转。银行工作人员历时近半年时间多次催收,陈某仍不归还欠款,至2014年1月份共欠款17万多元。
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警方温馨提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一万元或以上,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各位信用卡持卡人要切记依法透支和合法消费,按时还清信用卡欠款。
来源:
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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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