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全市社会治安情况良好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2-08 08:38:00
今年春节期间,截至2月6日,全市社会稳定、治安平稳,各县(市、区)社会治安良好,全市未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各项节庆活动安全有序,旅游景区秩序井然,全市道路交通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
1月30日至2月6日,全市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各类报警电话两万余起,与平时基本持平。因经济纠纷引发的各类治安纠纷报警以及交通事故类报警,较平时增多。
刑事发案数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春节期间,全市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145起,故意杀人、“两抢”案件均未发生。全市侵财性案件发案仍较为突出,盗窃案件共发生103起,占全部刑事案件的71%。2月3日,龙游县龙洲街道御龙湾小区吴某家被盗,损失财物价值约12万元。还有部分故意伤害案件。2月3日上午9时许,龙游县模环乡琚家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10时许,嫌疑人邵某(受害人丈夫)自伤后到派出所投案,后受害人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邵某仍在抢救中,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春节期间,我市没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但因上坟引发的森林火灾较为突出。全市消防部门共接各类火灾报警237起,大部分火灾报警是因大年三十、正月初一燃放烟花爆竹、上坟引起的。天干地燥、气温较高,山上的松树和灌木等易燃物较多,加之正逢上坟祭祀期,全市因上坟引发的森林火灾约160余起。1月31日(正月初一),衢江区上方镇玳堰村公墓失火,被损山林面积约40亩。
交通事故数量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节日期间,全市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201起,比去年下降5.63%,未发生死亡交通事故。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作者:
记者 周芸 通讯员 洪斌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