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工商提醒:购办年货需谨慎 散装食品多留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1-23 14:45:07
春节将至,购办年货的消费大军涌入了各大商超、农贸市场、食品经营部,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日益增多,其中,备受青睐的散装食品更是频遭投诉。
一直以来,散装食品以其繁多的品种、优惠的价格而受到许多消费者的欢迎。但是,散装食品消费确实存在一些食品安全问题。一方面,部分消费者消费知识匮乏,存在消费盲区和误区;另一方面,部分经营者诚信意识缺失,食品安全意识差。为了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衢江工商提醒节前购买散装食品要注意以下几点:
仔细查看散装食品标签。
消费者在选购年货过程中,面对琳琅满目的散装食品,往往会忽略贮存容器以及外包装上的小标签,导致买回家后才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消费者在选购过程中请仔细查看散装食品贮藏容器、外包装上的此类标注,确保买到放心食品。
多多留心经营场所卫生状况。
选择证照齐全、管理严格、信誉优良的商家,在购买如糕点、蜜饯等无小包装的散装食品时,确认商家做到以下几个卫生小细节:1、对贮存此类食品的容器加盖遮挡;2、货柜附近配有用来挑拣的勺子、夹子等物件;3、一旁负责销售、称重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并对直接用手挑拣食品的顾客及时进行劝说制止。
注意保留购物票据。
此前,工商接到的多起食品投诉,都因消费者无购物票据而导致维权困难。因此,广大消费者在购置年货时请务必保留好购物小票,一旦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便可将其作为维权的重要凭证使用。
来源: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作者:
徐晶晶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