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13年12月28日,省委正式颁布了《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委《实施办法》),我省惩防体系建设站在了新的起点。日前,对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省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问:颁布实施省委《实施办法》是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件大事,请介绍一下制订的主要情况。
答:浙江省历届省委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建设。2005年以来,根据中央部署,我省先后颁布《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2008-2012年实施办法》,惩防体系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3年12月26日中央《工作规划》全文刊发当天,省委常委会专题审议通过了我省《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一级惩防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
起草制订省委《实施办法》历时一年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专题调研。2012年5月正式启动,各地各部门形成了63份专题调研报告。二是认真组织撰写。2012年10月成立起草组,反复斟酌修改,先后十易其稿。三是多方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听取和书面征求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
在起草过程中,省委常委会和省委惩防体系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起草工作,省领导组织指导起草工作。同时,为全面贯彻中央精神,我们加强与中央纪委惩防办的联系,得到了中央《2013-2017年工作规划》起草组的直接指导。
问:颁布实施省委《实施办法》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些年来,我们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省已进入全面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颁布实施我省2013-2017年《实施办法》,提出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重大措施,不断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惩防体系,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实施我省“八八战略”,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具有重大意义。
问:在新的起点上,省委《实施办法》对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出什么工作目标?
答: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深入推进。对我省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省委《实施办法》按照既体现中央要求、又契合我省实际的原则,提出了新的工作目标:经过几年的扎实工作,“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有新的好转,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制度更加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消极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具有浙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
问:省委《实施办法》是我省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和上个五年相比,这个规划中有哪些新的进展和特点?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中央纪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新的阶段。省委《实施办法》紧跟中央精神,在谋划布局、具体内容、任务要求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展和突破,具有几个特点。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更加突出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等工作。省委《实施办法》在布局结构上作出了较大调整,实体部分由前五年的教育、制度、监督、作风、改革、惩治六块内容,整合成作风、惩治、预防等三大内容,将作风和惩治单列出来,与预防腐败工作并列表述,进一步增加分量,更加突出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特别强调的其他反腐倡廉任务,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改革纪律检查体制、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等重要内容,均以突出和强调。二是紧密结合本省实际,规划具有浙江特点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在全面贯彻中央精神基础上,注重结合浙江实际,体现浙江特色。对于前几年我省富有成效的特色工作,着重提出巩固深化提高的思路和举措,如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村务监督、便民服务中心、“阳光工程”建设等;对各地各部门在实践中探索的成熟经验,注重予以借鉴推广,如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规范行政执法和司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等。三是着力突破和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研究提出了通过完善惩防体系加以解决的思路和举措。如强化“三公”经费监督、巡视监督、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和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成员监督等。四是着力展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文风。在《实施办法》的整体构思、框架谋划、任务设计、制度安排上,都力求彰显务实作风,把每一项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做细做实。在具体阐述上力求简明扼要,彰显简洁文风。
问:贯彻落实省委《实施办法》是一项繁重而艰巨的任务,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颁布省委《实施办法》,关键在于落实。近日,省委惩防办已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一是深入学习宣传。把学习省委《实施办法》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贯彻落实情况,营造良好氛围。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省委省政府将下发责任分解方案,把《实施办法》部署的任务逐项分解给省直有关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省委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将下发2014—2017年制度建设工作计划,专门对制度建设任务逐项提出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三是加强检查考核。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坚持项目化推进,省委惩防办将下发重点项目任务书,对近一至两年的重点任务逐项进行督办。坚持每年由省委书记、省长和其他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对各市和省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四是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不履行惩防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或落实任务不到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