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四岁男童的舅舅向记者展示其生前相片
深圳沙井绑架男童撕票案昨开审
9日下午,去年震惊深圳的沙井绑架男童撕票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控绑架罪的被告人朱某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是为了给妻子治病才铤而走险”,并表示愿意无偿捐献器官“补偿”,他的“忏悔”并未被遇害男童的家属接受。该案昨日并未宣判。
母亲哭诉:天都塌下来了
不少深圳人对这个案子记忆犹新:去年9月16日晚8时许,深圳宝安沙井民主村一4岁男童小枫被绑架,绑匪向家属勒索50万元,9月17日凌晨5时许,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待找到被绑男童小枫时,其已经窒息死亡。
被害男童的母亲何女士昨日出现在法庭旁听席上,面对记者,她拿出一沓男童生前的相片,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我的天都要塌下来了。”男童的外婆拍着她的背安慰她,自己却早已泣不成声。
被告辩称:想给老婆治病
被告人朱某在庭审时表示,2013年3月他便开始策划绑票,为此,他购买了作案工具,多次踩点,并选定了小枫作为绑架对象。“自己经济状况一直不好,还有一个患精神疾病、没有工作的妻子,我是想给妻子治病,才铤而走险的。”
“我知道,我犯了很大的罪,因为我的可耻行为,让一个小生命从我手中丧失了,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了伤害。我没有经济能力,但是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去给他们赔偿。”朱某当庭承认了自己所有的犯罪事实,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表示“没有意见”。
在庭审最后,朱某对审判长说:“我若被判死刑,我愿将身上的器官捐出来给需要的人,采用我器官的患者给我的酬谢,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交给被害人家属。”
法院认为:以绑架罪追究
对于朱某在法庭上“忏悔”,小枫妈妈何女士坚决不接受:“我要让他判死刑,其他什么我都不要。”
何女士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希望依法追究被告人朱某的刑事责任,另外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95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814838元、丧葬补助费39867元、精神损失抚慰金1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无视国家法律,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昨天该案并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