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浙江新闻
房产评估公司员工 辞职前拷贝走一大堆客户资料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1-07 08:43:24

  这两天,支付宝前员工李某,利用工作之便,多次在公司后台下载支付宝用户资料,出售牟利,被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的消息在媒体上引起广泛关注。个人信息安全再次刺激了人们的神经。

  个人信息被贩卖,怎么被抓获,抓到后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最近西湖法院刚刚判了一个案子。

  2013年6月13日上午,上海某房产评估公司杭州分公司的李总,接到了合作伙伴马总的电话。

  马总说,市场上有人在叫卖他们公司客户的信息资料,并将员工收到的贩卖短信转发给了李总,短信中有贩卖人的电话和QQ。

  同时,李总也接到了合作银行方的投诉电话,银行投诉他们公司泄露了客户的信息资料。

  李总决定亲自来查一下,他按照马总转发的信息,加了对方的QQ,为了留下证据,李总和对方谈好以500元的价格购买对方手中今年1-2月的信息。500元汇过去了,信息资料也发来了,李总核对发现和公司的数据一样,遂报警。

  7月30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抓获,没多久,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周某落网。原来,周某是该房地产评估公司的前员工。他1987年生,大学毕业,在该房产评估分公司工作了将近三年,做评估员和业务员。

  在2013年2月离职前,他将公司一些房地产评估的客户信息拷到了自己的电脑上。离职后,之前和他们公司合作过的房产中介的人问他,有没有房产评估的客户信息,起初他回绝了。但后来因为暂时没有找到工作,资金紧张,他就想将手中的信息卖掉换钱。

  他从公司拷出来的资料是加密的,他就从网上下载了破解密码的软件,将所得的资料成功破解,总共有6151条客户信息。

  5月初,周某将客户信息以3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房产中介的冯某,5月底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邬某。冯某拿到资料后,先后四次又将客户信息卖出,非法获利9300元。

  西湖区检察院审理认为,周某和冯某以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数额较大,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12月21日,西湖区检察院将两人依法提起公诉,前两天,法院判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个人已经受到惩罚,但是对于公司来说,如何保管客户信息真的也应该好好想一想了。

  浙江省构罪量刑的标准:一般指获利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取特定的20名以上公民个人信息,或者非法获取不特定公民信息10000条以上。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编辑: 黄鑫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