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眼里,领了结婚证不算结婚,只有正儿八经地摆了婚宴,请亲朋吃了喜酒,这才算名正言顺做了夫妻。
在哪儿摆酒席?请哪些人到场?座位怎么安排?这几个问题永远是新人们幸福的烦恼。
赶在春节前结婚的小严在这几天却是有了个结结实实的烦恼:她刚刚发现原来定好的30桌婚礼晚宴,却被酒店安排在了中午,把晚宴时间订给了别人。
一年前订的婚礼晚宴
上周发现成了午宴
小严是东阳人,在确定好结婚的日子后,开始早早为婚宴的事情准备了。
看了黄道吉日、挑好了日子,两人把婚宴安排在了今年的1月22日,这是春节前,亲戚朋友也能抽出时间来参加。早在去年的3月2日,他们就在东阳的一家酒店预订了这天的30桌晚宴酒席,还交了2000元定金。
就在上周,小严再次来到酒店确认酒席菜单时,却发现酒店将2014年1月22日晚餐用的二楼餐厅已订给他人,给她安排的竟然是中餐。
“当时工作人员登记的就是中餐,现在也没办法换晚餐了。”酒店方面是这样解释的,“订单上也没有写明是晚餐,要说有错的话,我们双方都有错。”
可这样的解释哪里能平复小严的心情,“喜帖都发了,婚庆公司也预订好了,还交了1万元的定金,现在告诉我晚宴变成午饭了,这怎么能行?哪有人大中午结婚的?”小严心里着急得很,但是找酒店协商多次也没有效果。
想来想去,这家酒店的晚宴是没办法匀给小严和她的未婚夫了,又是年关,每个酒店的位子都不好定。小严和未婚夫商量了很久,没办法,只能在老家农村办酒席了,“婚庆公司也不请了。”小严有些愤愤,最让她伤脑筋的,还是要给每个亲朋好友挨个解释,再发一次请帖。
消协说有合同的看合同
合同不明确看民俗
这样的乌龙,到底是酒店单方面的疏忽,还是双方都没有明确细节造成的?
东阳市消保委有自己的看法:“有合同的看合同,合同上不明确要看民俗。”
工作人员说,东阳的民俗是婚宴一般设在晚餐,“这是酒店工作人员应了解的起码知识。”晚餐婚宴误订为中餐,酒店应承担主要责任。
在东阳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看来,酒店方将晚餐婚宴误订为中餐,不能履行双方的约定,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不过,小严付的违约金只有2000元,少于因取消婚庆公司服务而不能拿回全部预付款的实际损失,为此,酒店方还应给予严姑娘适当的补偿2200元。
工作人员对《合同法》、《担保法》翻了又翻,找了好几条利于小严的条款,最后,婚庆公司退回了8000元定金,而酒店方面赔偿了小严6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