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我国将正式建立医药购销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2-27 08:36:00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将正式建立医药购销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有不良记录单的医药生产企业和医护人员将受到严惩。13-12-27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崔丽透露,修订完善后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明年3月1号起施行。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医药生产企业,将给予严罚:对五年内两次及以上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崔丽表示,收受贿赂的医务人员,也将依规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吊销执业证书等处分。

  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给予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没收违法所得,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中国广播网 作者: 记者 冯会玲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