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菲特”走了,灾后的重建工作还在继续。
昨天,宁波市保监局公布了一个数字,今年的宁波保险业,为“菲特”受灾理赔付出的金额为——34.59亿元。
这个数字,是宁波保险业几十年利润总和的数倍,是汶川地震保险赔付金额的2倍。
赔付款近35亿
是汶川地震的两倍
在保险行业有一句老话:“十年利润抵不过一年大灾”。“菲特”,可谓是宁波保险业的劫数。资料显示,初步估计全市11个县(市)区、148个乡镇248万人不同程度受灾,7.6万辆汽车受损,3万余家企业不同程度停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30亿元。
昨天,宁波召开抗洪救灾保险服务总结表彰大会,市保监局局长陈静公布了宁波保险业对“菲特”台风的理赔情况:共接到报案9.42万件,其中车险案件7.67万件,全行业报损金额34.59亿元。截止目前已定损案件达99.73%,已支付赔款达26.98亿元。
这个理赔金额,在宁波保险业发展史上是从未有过的,是宁波保险业几十年利润总和的数倍,甚至是汶川地震保险赔付金额的两倍。
昨天,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总经理毛寄文告诉记者,截止12月18日,他们的理赔金额已有10.4亿元,预计赔款总额将超过15亿元。
而在已赔付金额中,占比最大的是车险和企财险。其中车险赔付13.9亿元,企财险11.5亿元。也就是说,两者加起来占了已赔付金额的94%。
宁波将探索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昨天的会议上,副市长王仁洲透露了一个消息——宁波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目前前期调研工作已经启动。
巨灾保险制度,是指对由突发性的、无法预料、无法避免且危害特别严重的如地震、飓风、海啸、洪水、冰雪等所引发的灾难性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切实保障的风险分散制度。
据统计,目前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巨灾保险基金,包括美国、日本、新西兰、土耳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云南、深圳市两地也已经开始研究制订巨灾保险制度方案。
深圳即将推出的巨灾产品保障范围,包括台风、洪涝、暴雨、地震、海啸等具有当地特点的自然灾害风险种类。根据《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深圳设计出政府统保+商业保险的“分层保障”制度。第一层次是深圳市政府为深圳居民统一向保险公司购买政府巨灾救助保险,用于巨灾发生后对伤亡居民的补偿保障及灾后居民安置。第二层次为商业巨灾保险,通过商业性巨灾保险产品满足居民更高程度的风险保障需求。
云南则选取了楚雄地区作为试点,主要是针对农房的地震保险制度,由政府实行统保,建立省级的巨灾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