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拟定20家标准化早餐店 每家给予4万元补助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2-19 10:54:17
昨天,记者从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获悉,经企业申报和我市相关部门研究,我市计划将福州真味食品有限公司所属的20家分店确定为福州2013年标准化早餐连锁店。对这20家标准化早餐店,我市计划给予每家店4万元的补助。
记者了解到,拟确定的标准化店鼓楼区最多,有10家,包括位于善化新村23号楼1层的善化坊门店、八一七中路斗南境弄10号联建新村1座12号的联建新村店、洪山镇洪山园路86号新园C区的福屿店、津泰路148号临街01店面的津泰店、开元路开元新村B座一层01店面的开元寺店、鼓楼区六一中路40号莲宅新村5座一层的莲宅店、鼓楼区乌山支路26号乌山苑1号楼1层的乌山苑店、西洪路427号八一六花园的西洪店、贤南路26号明星影城一层东侧的贤南店、杨桥路杨南街6号的杨南店。
位于台江区的标准化店有4家,分别是洋中街道安南路39号的福八中店、达江路君临天华B区5号楼42号的君临天华门店、上海街道工业路422号中利佳园8号楼1层02店面的中利佳园店、双杭街道延平路延平新村B区的四中门店。
还有的分布在晋安区和仓山区,包括晋安区茶园环北二村6号的香槟门店、国货东路邦辉新村7座的连潘店、新店镇秀峰路219号冠茂芳洲苑11号楼1层的蓝山四季店、岳峰镇塔头路330号三利花园的塔头门店,仓山区临江街道朝阳路150号菖浦小区的菖浦新区店、建新红江村金源超市旁的红江店。
据了解,这20家早餐店经营面积均在20平方米以上,最大的接近50平方米。按我市此前的规定,单个门店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早餐店将获得4万元的补助。
记者昨天走访部分早餐店时注意到,这些店有统一形象、统一标准、统一配送等,销售的产品包括包子馒头等,售价与早餐车的相差不大,还有午餐提供,一套10元左右,部分早餐店还提供晚餐。
来源:
福州晚报
作者:
记者 谢充灵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