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发出通知 严禁元旦春节用公款购礼赠礼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2-11 09:18:12
昨天,记者从市纪委了解到,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通知要求,市纪委下发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和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做出了明确规定。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这一通知提出并重申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市纪委工作人员表示。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省委“六个严禁”。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不得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一律不得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一律不得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一律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一律不得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据了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止;对顶风违纪的,将快查快办,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和曝光。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徐颖之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