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图文最初发布者(摄影师):
因为这个事毕竟给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之前的报道也有失误,有一点导向性,造成了媒体误读,让大妈受到了名誉上的损害。静下心来想我确实不对,我要跟她道歉一下。
解说:
今天下午,新闻图片最初的拍摄者李某开口向事件中的被撞者李女士道歉,而各大网站上,“大妈讹老外”的新闻也早已被删除。事件看似正静静平息,但我们依然要问,老外撞人的事实怎么就在各种途径的传播下,变成了“大妈讹人”?杨锋,北京某报社的记者,昨天上午九点多,他就看到了这条“大妈讹老外”新闻的最初版本。
杨锋:
大妈在经过一个骑车小伙时突然摔倒,小伙儿去扶起大妈,大妈不愿意,要求小伙负责。当时我们就怀疑事情应该没有那么简单,我们就想搞清楚到底撞没撞,到底讹没讹。
解说:
杨锋看到的这一版新闻源头,正是图文最初的发布者李某,这时的李某只是偶然目睹了这一事件。那么,他看到的现场究竟是怎样的呢?
李某:
到现场第一时间我看见的是这个阿姨躺在地上,这个小伙子去扶,这是我看见的。
记者:
但当时您为什么就断定她是在讹这个小伙儿呢?
李某:
这个讹说的有点夸张了吧,说讹诈不是我的本意,可能就是一个日常化的语言吧。
解说:
而在被撞者李女士前往医院检查后,李某又发布了一则新的文字,在这一版本中,李女士突然摔倒的表述变成了“遭到轻微碰擦”,似乎客观了许多,但文字的题目却是“外国帅哥北京扶摔倒大娘惨被讹诈急哭”。
记者:
你前后发了两版文字说明是吧?
李某:
最开始的时候,有一个时间差,后来确定了,就补上去了。
记者:
我看您报道写的是“外国帅哥被急哭”,这是您在现场看到的吗?
李:
这个先不说了吧。我个人觉得他是在眼眶中打转,人急了,难免的,这个也不是说痛哭流涕什么的。
解说:
但无论前后哪版,图文最初的发布者李某的表述都难言客观,而这也引发了媒体在昨天纷纷跟进此事。
杨锋:
然后我们就去采访,去现场找到目击者,然后非常巧又找到了大妈,又找了那个老外,又找到了那个拍照的,最后三方说法出来之后,发现事情根本不像网上说的那样,目击者说大妈从头至尾没有在现场争执的过程中提过“我要赔偿”这样的字眼,大妈说的最多的是我要报警,我要保护现场。
解说:
昨天杨锋曾联系李某对他的图文报道的客观性表达质疑,但当时的李某表达的仍是这样一种情绪。
杨锋:
他坚持认为他没有问题,他当时发这个图是为了鞭笞一下大妈的这种丑恶,想传达一下正义。
主持人:
李某道歉了,道歉是对的,应该整个这个社会都是欢迎,但是道歉似乎显得不够诚恳,而且还在不停的辩解,认为是网站,包括别人在误解他的意思。但是我不知道到今天此时此刻,李某会不会有一种深深的反省,今后你再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会怎么做呢?而且李某不仅仅是李某本人,也包括我们每一个人。在整个链条当中,我们似乎看到了一种着急,发布者提前去设定某种感受,然后着急的发布,然后我们每一个人着急的相信,接下来马上就着急的愤怒,然后着急的去骂。然后一变天之后,不再是大妈,变成外国小伙儿有问题,我们又着急的赶紧骂小孩儿。中国人此时此刻怎么这么着急呢?我们很多真相之所以消失,恐怕也与这种着急紧密相关。当然,我们每个人也应该反省自己。不过在这个事情整个过程当中,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当下的中国,也照出了当下中国的我们每一个人。请教一位专家,他怎么去看。北京大学张颐武教授。张教授您好。
张颐武:
您好。
主持人:
这件事情你一定在关注,从您的心目当中,您觉得这面镜子照到了我们什么?
张颐武北京大学教授:
我觉得咱们的评论都是在事实之前,大家都是不论是李某还是我们的媒体,还是我们的公众,我们的微博里边自媒体都是这样,就是评论到了事实之前,在没有弄清楚事实之前,大家都有先入之见,先入之见是经过了最近一段时间媒体一直在渲染的“碰瓷”,大妈诬陷好人或者拉住了好人,这样的情况变成了非常普泛的话语,在社会上广泛的弥漫。其实这个情况,如果是两个人在这个情况下发生争执,一般是两种情况都存在,在事实上也是两种情况都存在,一个是碰了,想赖,一个是说没碰,热心助人,但是这边想讹人。这两种情况其实在社会上都存在,但是另一种情况就是,撞了人想赖这种情况往往在道德上并不是冲击力像讹人那么强烈,所以我们往往对这个关注度没有那么大,反而是最强烈的,变成社会里非常焦虑的现象,大家都拼命的抨击这个事,最后引出来乌龙的案子,大家最后发现把自己晾在这些。
主持人:
张教授,您觉得这样的事情,而且一夜之间发生了大逆转,会让我们改变吗?会当下的中国我们自己每个人的内心变得更好一点吗?
张颐武:
我想首先最关键的是我们现在先别着急,需要一个对事实的认定,就是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在抨击,在表达自己的义愤,表达自己道德高度的前面先了解事实,这是最重要的,无论是主流的媒体还是我们的自媒体,还是我们一般的公众,我觉得这个是最重要的,事实情况一旦清晰了,其实这个问题就解决了,这次权威部门后来迅速认定,“平安北京”的微博也发表了关于这个问题的认定,这样以后,这个情况又发生了大的逆转,现在我是觉得我们首先一点就是先弄清事实。第二点,实际上弄清事实就需要有一定的时间,在发布之前要留有余地,即使是非常着急要发布消息,一定要把这个事情,既然没有弄清楚,就要把这个事实先弄清楚。我现在觉得很多这方面就是缺少对事实充分的认定和了解,产生了很大的道德上的义愤,道德上的判断。现在需要的,大家需要对事实进一步认清了解,这是最核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