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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拍商业照一次收费50元? 网店店主跟保安起争执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2-04 09:14:47

  12月2日,吕姑娘打进12345热线:我是一个小区的业主,今年12月底交房,12月1日下午2点,我前往小区拍摄网上卖衣服的外景照,物业保安告知,该地拍照需要收费,我认为不合理,后与保安发生争执,之后110来协调处理,双方均有责任,我们认为作为即将入住的业主,发生此事,希望物业负责人给出解释、道歉赔偿,并出示该地拍照需要收费的相关信息。

  记者核实报道:昨天下午3点多,在小区一家咖啡店外,一个高个子、皮肤白皙、长发飘飘的女子,笑着跟我们打招呼,她穿着自己设计的黑色打底裤,一件米色大衣和长筒靴,标准的麻豆(模特)身材。

  她就是吕姑娘,开一家原创女装网店,兼职店内模特。

  吕姑娘1988年生,杭州人,花一年时间,做成了五钻店,她的网店名跟外婆有关,店内一段话是这么介绍的:外婆,姓陈;爱美的女子,善良爽快;和外公打理着一间裁缝店,平淡,幸福。有一天,外婆走了;只留给我,一把剪刀,一份坚持。

  吕姑娘曾经花了两年时间,尝试过各种职业,考虑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之后,做起了服装网店。她去年设计的一款秋冬高腰皮裙,卖成了爆款,上个月销量1500件。

  刚起步时,吕姑娘拍照都在市区的家里,随便弄个背景墙,“咔嚓咔嚓”几下就搞定。现在生意有起色,再说她来过这个新小区好几次,觉得这里清静,风景又好,拍照随和自然。12月1日下午,男友就带着她来这里拍照。

  男友是安徽人,在小区里买了房子,今年年底交付,这次也顺带过来看看房子。

  他们带了几套衣服,来到一座建筑附近拍照。这时,来了一个保安说,这里不能拍照,要收费的,50块拍一次。吕姑娘他们就想不通了,这里是业主的配套设施,业主有权享受,怎么还要收费呢?

  双方起了争执。

  “说相机也不能拿,难道我们拍拍风景也不行?”吕姑娘说,一开始男友和保安争执,她还把他们拉开,并劝保安不要再说了。

  “保安一直骂骂咧咧,用手指指点点,后来是我男友先动手的。”吕姑娘说,两个人滚到了草地上,扭打在一起。

  后来,把他们分开后,接下来的这一幕,吕姑娘说她当时就震惊了:“我长这么大从没看到过一个大男人在地上撒泼打滚,只见保安跳到绿化带里,呜呜大哭,哎呀,我的爹娘啊,这里要打人了……保安一边哭,一边呼叫其他队友。”

  双方都打了110报警。民警最后的调解结果是,双方互相殴打,都有不同程度受伤。

  “因为不想在派出所浪费时间,我们先道了歉,并愿意付给保安200块了事。”吕姑娘说,保安脸上被打肿了,她男友的牙被打掉一小块,嘴皮破了,腿上、手上被抓出了血。

  事情虽然有了个了结,但令吕姑娘想不明白的是,难道在自己家门口拍照,还有收费的道理?说这小区属于4A级景区也罢,但从小到大,到西湖边拍照,也没有要收费啊。昨天,吕姑娘又去小区想问个清楚。

  昨天下午,我们到吕姑娘拍照的地方看了看,银杏、枫树层次分明,风景确实蛮漂亮,有端着单反来拍照的男青年,也有结伴而行互拍的小姐妹。

  这时,走来一位工作人员说,这里拍照是可以的,但商业拍摄要收费,50元一次。

  为什么有的要收费,有的不收,这个“商业拍照”是怎么来界定的?

  昨天,就这些问题,我们向小区物业公司总监询问。

  问:拍网店的照片要收费,那物业是怎么界定的?

  答:做生意的拍照,保安有个初步的判断,看得出来是在拍婚纱照、拍广告,因为所用的道具跟一般的拍照不一样。

  问:比如男友是业主,一个摄影爱好者,想让女友穿上好看的衣服,用灯光、反光打在脸上,然后传到网上,这样拍照可以吗?

  答:来拍照的这对情侣,自己说了是开网店的,一听就是做生意的。

  问:如果是外来游客,看到这么优美的风景,也掏出相机拍照,可以吗?

  答:游客拍风景照,问题不大。

  另外,对于收费的真正原因,物业公司总经理作出进一步解释: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一直是物业在无偿维护,包括安全、绿化、保洁等。因为小区风景好,来小区拍婚纱照、外景的人非常多,业主们对此意见很大。毕竟这里是住宅小区,你想想,到处都是拍婚纱摄影的,商业氛围太浓,总不好吧?

  收取费用只是为了制约一下,更多的时候,我们是要求安全员跟一下,控制在一定的活动范围内,有时候一支婚纱队,排场很大,安全问题也很要紧。至于收费合不合理,物业正在跟物价局沟通。如果不能收费就不让他们进来,无论施行怎么样的管理,应以维护小区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为重。

  在小区里拍风景照,个人可以拍,商业性的要收费,这样合理吗?假如能收费,要走什么程序?

  这种情况,杭州市物业服务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也是第一次听说。

  他认为,首先要看小区《管理规约》里有没有这一条规定,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明确这一点,小区里的事都是业主自己做主,自己决定。小区设施肯定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去,那不是乱套了,所以物业也会区别对待。

  小区业主们对此又是怎么看的?

  昨晚6点33分,我在这个小区业主QQ群里问了问大家的意见,群成员有498个,在线人员100个不到。

  业主李先生说,西湖都不要钱,在小区里拍照收钱说出去会让人笑话的。

  业主胡先生说,一个是法律方面本身有限制,比如说有著作权的建筑,应该是不能随意拍摄的,还有,如果是小区内,一些公用部分,业主也应该有权提出不能随意拍摄的;第二,这是一个居民小区,偶尔一两个商业摄影来,那可能也无所谓,但如果冲着风景好,来的人多了,可能也会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你知道,商业摄影动不动要清场干嘛的,呵呵,象征性收费,也可以起到一个调控的作用。

  这个话题稍微在小区QQ群里热了一下,瞬间又被“本周海鲜到,喜欢吃的进群聊”、“橙子到了”取代……

来源: 杭州网 作者: 韩丹金洁洁 编辑: 徐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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