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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抱走娃妈妈微博人肉;双方做法都有欠周详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1-25 11:30:03

  黄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之前曾与丈夫发生口角,便带着小孩回娘家住了一段时间,在这期间,丈夫与公公婆婆要来看小孩,她都未曾阻挠过,却没想到14天前,孩子被婆婆带离家中后便了无音讯,公公与丈夫均对孩子的去向表示“不知道”。而在此期间,她曾与婆婆有一次电话沟通,但婆婆仅说了一声“你没有资格看孩子”,便挂了电话。

  记者随后联系到孩子的父亲叶先生,叶先生也有些愤怒:“因为小吵架,便将孩子抱回娘家四个月,连看小孩都还要申请,能不让老人着急吗?”除此以外,叶先生不愿再向记者多做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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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近两年发生两起类似事例

  声称孩子被带走,经过调查才发现是因家庭纠纷,厦门这一两年至少发生过两例这类事情。

  2012年4月,一名老者称外孙被人带走整整7天,至今没有音信,但经调查发现带走孩子的是其亲奶奶。

  2013年1月,3岁混血儿街头被抢的微博也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但后经证实是因父母在抚养监护权问题上起纠纷,孩子被父亲带走。此次虽然母亲发布的微博比较客观,对孩子奶奶带离家的事实陈述较清楚,但“失踪”二字还是吸引了绝大多数网友的眼球。

  说法

  若协商不成母亲可起诉

  集美大学政治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巨东红:双方的做法都有欠周详,因为在这类家庭纠纷中,影响最深的应该是孩子,双方的不满、负面情绪都有可能伤害到孩子幼小的心灵。巨东红建议,家长应将孩子放在第一位考虑,在做好情绪管理后,坐下来进行冷静协商,“两方都想将孩子留住,是爱子心切的表现,但为了孩子,应当更加理性。”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夫妻双方未离婚前,双方都具有对孩子的监护权和探视权,且是平等的。案例中奶奶将孩子带走,并不让母亲探望,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实际上侵害到了母亲对孩子的监护权。郑志宁建议,若私下协商不成,孩子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监护权和探视权。

 
来源: 厦门日报 作者: 记者 袁舒琪 编辑: 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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