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快递员的职业做掩护,欠下一身赌债的李欣(化名)上网购置了一整套盗取银行卡信息的设备,从购买车险的陈先生银行卡账户上盗刷了22万余元。11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起新型诈骗犯罪案件情况,并希望引起广大持卡消费者的警惕。此前,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欣已被海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刷了两次卡,22万元不翼而飞
据被害人陈先生回忆,今年3月的一天下午,快递员李欣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为他办理在平安保险官网上预定的一份车险。李欣告知陈先生需要缴纳的保险费,于是陈先生就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交给了他。
李欣拿着客户陈先生的银行卡,在一个POS机上刷了一下,说了一声:“这个POS机没电了。”然后,李欣又拿出了另一个POS机刷卡。
这是一次看起来没什么异样的刷卡交易。陈先生也没发觉有什么不妥。
如果不是之后几天,陈先生没收到网站上承诺的投保赠品,可能他被蒙骗的时间还要更长。当时,陈先生几经周折,想再和李欣取得联系,发现李欣的手机已经关机了。这时候,陈先生警觉起来,联想到两次刷银行卡的细节,便马上到银行查询,结果发现自己账户上的22万余元已被划走。陈先生立即报了警。
盗取“秘密”浮出水面
案发四个月后,侦查员通过技侦手段抓获了嫌疑人李欣。经过讯问,李欣刷两下卡就能盗取出22万元的“秘密”浮出水面。
刷卡器、读卡器、写卡器、POS机、磁条卡、DV录像笔,这些是李欣从网上购买的一整套复制银行卡、盗取密码的工具。
为了能接触到银行卡,李欣特地选择了快递员工作。到客户处收取保险费时,李欣先用自己购买的改装POS机刷一下客户的银行卡,储存并复制银行卡信息;再在公司配发的POS机插天线的位置插上一根DV录像笔,将客户输入密码的情形录制下来;最后,用电脑将客户银行卡的信息通过写卡器写入在网上买来的空白银行卡上,拿着这张复制的银行卡刷卡消费或取现。
据李欣供认,他共盗取过近30名客户的信息。
刷卡消费需提高防范意识
据海淀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韩志泰介绍,不法分子轻易能买到作案设备和持卡人防范意识不强是本案发生的原因。
在办理本案过程中,韩志泰多次查看了相关网上购物网页。据他介绍,“网上兜售银行卡复制设备的商家很多,有的商家为吸引买家甚至将不法分子使用这些设备窃取他人银行卡信息的‘成功’案例贴到商铺内,以显示其设备功能强大。”
另一方面,持卡人不注意防范也是原因之一。李欣的POS上装有DV摄像机,很多被害人都没有注意到。无论作案手段如何翻新,消费者只要记住一条:“一定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自己的视线”就可以防范很多风险。韩志泰提醒,输入密码时一定要遮挡,最好开通银行卡资金变动短信提醒功能,也可以考虑办理安全系数较高的芯片卡。
目前,我国发行的银行卡大部分都是磁条卡,磁条信息很容易被复制、进而被克隆盗刷。韩志泰称,以芯片卡替代磁条卡是国际潮流,芯片卡将信息内置,安全系数更高。目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主要使用的是芯片卡,但在我国90%还是磁条卡,推广安全系数更高的芯片卡已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