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讯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印发。根据该方案,到2015年,气象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的省、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将覆盖全国所有省(区、市)。
方案提出,气象部门将逐步建立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信息为启动信号的部门联动机制,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发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消息树”作用,联合环保部门指导地方政府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现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建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业务系统,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实现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到2015年,其他省(区、市)实现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省、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
据中证报报道,根据该方案,到2015年,全国各省(区、市)气象部门均将形成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作业能力,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能够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消减雾霾,改善空气质量。
此外,中央气象台昨日晚间发布霾黄色预警,华北中南部、陕西中部、黄淮以及江淮等地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达4级,局部达5级,不利于空气中污染物扩散。河北中南部、天津、河南中北部、山东中西部、陕西关中地区和江苏南部、安徽东部等地有中度霾,局地重度霾。同时,北京市今明两天雾霾将再现,空气质量又将触及中度到重度污染。雾霾治理从被动转向主动,环保体制改革有望启动,加上雾霾天气又至,环保概念或再引发资金关注。
环保体制改革望率先启动
11月13日,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合会)2013年会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透露了环保领域的六大改革重点工作,其中关于“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表述,被业内专家认为预示着环保部门将实行全国范围内的垂直监管。
早在2006年,国合会就提议“我国应改革地方环境管理体制,建立省以下环境直管制度。赋予省政府任命下级环保局长的权力,并要求省政府为下级环保局提供运行经费。”目前,我国环境监管体制仍是环保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地方环保局仍旧由地方政府任命,因此难以真正实现环境监管职能。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全面安排,要求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等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
周生贤表示,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有六个重点,分别是: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