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改革步入深水区
重点支出不再挂钩GDP中期预算编制将启动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涉及财税体制改革诸多方面,如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被业内人士称为一大亮点,颇有新意《决定》明确指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指出,以上几点表明预算管理制度改进将有重要突破,是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重要步骤,同时也表明我国的预算体制改革已正式步入深水区。
重点支出“脱钩”GDP解除地方预算增长不合理管制
在诸多业内专家看来,在预算管理上,“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是一项重大突破。
实际上,将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是一种“法定支出”做法。所谓法定支出,是指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支出比例或增长幅度要求的特定支出项目。目前,各级财政一般将支农支出、教育支出、科技支出作为法定支出来安排。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指出,原来国际上很多国家都采用法定支出的做法,但现在这已经不是潮流。“一方面,政府每一项的支出都很重要,不能顾此失彼;另一方面,政府每一个时期的支出重点也不一样,只按照一个比例执行下去,也不一定兼顾每一个时期的需要。”杨志勇说。
当前,将某项支出挂钩GDP或财政收支的弊端已经显现。一位地方财政局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坦言,有些规定要求一些重点支出增幅要高于财政收入增幅,是不合理的“如果当年的财政收入是负增长,难道这些支出也要负增长吗?”他表示,对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的要求过多,导致部分地区这样的考核要求加起来超过了100%,致使在实际操作中根本执行不了。
“重点支出不与GDP挂钩,也不与财政收支挂钩,实际上解除了地方政府受到的一些不合理的预算增长管制。”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比如,对于“某某支出必须占到GDP比重的百分之几”这样的指标要求,他指出,该项支出要达到什么水平,不在于这个地区GDP多大,而在于该地区对于这项支出的实际需求有多大。若“一刀切”在全国统一规定一个比例,可能脱离实际,地区为了硬达到相关指标,反而可能造成资源巨大浪费。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过去有挂钩的做法,比如要求有些项目支出占经常性收入的比重有多少。这些规定有些是改革之初制定的,目的是保证阶段性重大问题的解决,保证重点支出。现在将重点支出同经常性收支脱钩,实际上是要求今后政府支出要做到公平规范“要保的重点很多,我们要科学配置资金,取得一种平衡。”他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