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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构建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答记者问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1-14 10:07:41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就此进行了专访,请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相关政策措施。

  校安工程结束了,但校舍安全工作永远不会结束

  记者:我国自2009年实施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已经结束,此次出台的《意见》与校安工程有何联系?

  :这次《意见》的出台,应该说是对我们国家中小学校舍安全的一个长期性制度保障,其背景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校安工程只是阶段性解决了重点问题。二是我国中小学校规模庞大、基础薄弱,一些建设时间较早、不符合现行标准的校舍仍在使用,出台完善的制度予以保障刻不容缓。三是近年来我国地质和自然灾害频发,灾损不断。因此,保障校舍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记者:校安工程实施3年,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2009—2012年,校安工程实施3年多来,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改善非常明显,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能力明显提升。我们基本摸清校舍安全“家底”,加固改造质量可靠,提高了校舍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我们在实践中探索了不少好做法、好经验。主要有五条经验:四级政府联动,层层落实责任;12部门协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因地制宜,科学设计技术路线:争取社会支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督查力度,建设“阳光工程”。

  记者:《意见》的出台有何重要意义?

  :《意见》的出台将为持续提高中小学防灾减灾能力和校舍安全管理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制度保障,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次《意见》是由国务院而不是几个部门专门印发的,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校舍安全问题的重视和关切。

  记者:如何建立长效机制?

  :总体思路包括明确责任:地方人民政府是校舍安全的责任主体;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合理分担:保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统筹实施: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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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教育报 作者: 焦新 编辑: 郑佳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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