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49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3.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0579亿元,增长12.4%。1-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0308亿元,同比增长13.0%。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8634亿元,同比增长13.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858亿元,增长14.6%。1-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64433亿元,同比增长12.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5876亿元,增长14.5%。
按消费形态分,10月份,餐饮收入2422亿元,同比增长9.5%;商品零售19070亿元,增长13.8%。1-10月份,餐饮收入20599亿元,同比增长9.0%;商品零售169709亿元,增长13.5%。
在商品零售中,10月份,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商品零售额9825亿元,增长13.5%。1-10月份,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商品零售额88563亿元,增长12.3%。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2年10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3年10月份环比数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