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汽车技术成熟,我国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考核体系。新能源汽车中的电动汽车历史虽然比燃油汽车还要悠久,只是最近十几年才得到大发展。如何考核新能源汽车的能源消耗,关系到产业的健康发展。在前不久举办的2013电动汽车科技创新国际论坛上,工信部装备司汽车处处长钱明华表示:"今年,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制定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定把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统一考核,将来会建立基于燃料消耗量水平的奖惩制度,促进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协同发展。"
为何统一考核
会后,记者采访了钱明华,他告诉记者:"2008年8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抓住汽车、锅炉、电机系统、空调、照明等应用面广、潜力大、见效快的关键设备和产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用油用电效率。正是在这个文件指导下,相关部委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加强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的考核工作。"2012年7月9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燃料经济性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到2015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5.9升/百公里以下。到2020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4.5升/百公里以下;商用车新车燃料消耗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随后,五部委出台《办法》,进一步完善汽车节能管理制度。钱明华说:"考核办法已经对外公布,详细列明核算主体、核算方法等,是汽车领域节油节电工作的具体落实,对新能源汽车发展有积极意义。"
奖惩制度令人关注
《办法》规定,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纯电动驱动模式综合工况续驶里程,达到50公里及以上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按零计算,并按5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低于2.8升/百公里(含)的车型,按3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优于目标值的核算主体,可将优于目标值的额度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我国制定的标准非常严格,前几年,美国出台的标准为到2025年每百公里耗油量为4.19升,"我国在时间上和标准上都比美国更为紧迫和严格。"他们同时表示,"到2015年,除小排量汽油车外,所有车企的大部分产品都必须是混合动力汽车或电动汽车才能满足目标要求。"钱明华说:"《办法》已经制定,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将来会建立基于燃料消耗量水平的奖惩制度。"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办法》出台后,各企业加大了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推广力度,他们同时表示:"奖惩制度令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