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男子微信约炮被偷 邀朋友再次勾搭钓女贼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1-04 12:01:46

  因贪色被窃朋友帮“钓”贼

  QQ聊天认识了女网友黄某,互加微信后的第3天两人便“约炮”开房。趁着陈某熟睡,黄某将“魔爪”伸向了陈某的财物。事后,凭着记忆,陈某决定请朋友帮忙“钓鱼”,上钩的黄某被陈某等人扭送派出所。日前,同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黄某因盗窃罪获刑10个月。

  去年10月20日,陈某在QQ聊天过程中认识了女网友黄某,一来二去,两人互加了微信。三天后,两人如约开房“约炮”。上午8时许,陈某仍在熟睡中,黄某见陈某的财物有些价值,便盗走陈某的手机、金戒指及现金。陈某发现财物被盗后,已无法联系上黄某。为了追回自己的财物,他心生一计———请朋友来“勾搭”黄某。

  陈某让朋友加了黄某的微信,果不其然黄某“上钩”了。陈某让朋友约了黄某10月24日下午在翔安马巷见面,黄某果然如约而至,陈某和朋友当即上前将黄某控制,并将其送到派出所。近日,涉嫌盗窃的黄某被同安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过审理,同安法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价值人民币686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此外,责令黄某向被害人陈某退赔盗窃物品折价款人民币1016元。

来源: 东南网 作者: 记者 白斌斌 通讯员 同法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