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镇住户抽样调查数据出炉,2013年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为24081元,较上年增加2029元,增长9.2%。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084元,比上年增加1989元,增长9.9%。从收入构成来看,均保持持续增长。
首先,占主导地位的还是工资性收入,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4871元,占总收入的61.8%,比上年同期增加1471元,同比增长11%。随着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推动企业工资标准提高,再就业人员的不断增加,劳动工资的上涨促使了居民工资性收入的上涨。
其次,经营性收入较快增长。前三季度,人均经营性收入255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5元,同比增长14.1%。
财产性收入保持增长,前三季度,人均财产性收入47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元,同比增长3.7%。随着城镇居民财产保值、增值和投资意识的增强,拓宽了居民收入渠道,居民家庭其他投资收入、房屋出租收入成为财产性收入的主体。
另外,转移性收入也在稳步增长。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618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7元,同比增长3.8%。随着离退休金发放标准的提高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中的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增长,拉动转移性收入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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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
我市农村居民收入增幅排全省第三
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13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为10613元,比上年同期的9570元,增加1043元,同比增长10.9%,与上年增幅比回落1.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3%。我市增幅在全省各市排名第三,比全省平均增幅10.3%,高出0.6个百分点,丽水在全省各市排名第一,增幅为12.9%。从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四大类构成来看,人均工资性收入5113元,增长10.2%;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4513元,增长11.3%;人均转移性现金收入785元,增长14.9%;人均财产性现金收入192元,增长5.7%。评价前三季度农民现金收入的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和主要农产品价格上涨以及政策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