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底片有偿返还,行业规定首先应遵从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0-29 10:00:07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10月29日讯(记者单春盈通讯员叶文霞鲜时) 到影楼拍照,消费者索要未洗底片,竟被告知需要额外交钱。近日,龙游消保直属分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者要求摄影店无偿归还未洗底片的案件。
日前,龙游消费者曾女士在龙游县龙洲街道荣昌路某摄影楼订购了价值4899元的摄影套餐。为保证照片质量,摄影师给消费者共计拍摄照片80张,曾女士选用照片47张。事后,曾女士向影楼索要剩余的33张底片时,对方以“行规”为由回绝,称每张需另外支付5元才能拿回。曾女士提出异议,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消费者故投诉至龙游消保直属分会。
龙游消保直属分会受理后,对此案进行了调查,调查得知影楼在拍摄婚纱照、写真、艺术照片时,所拍底片大多有偿返还,甚至不予返还的现象在行业内已存在多年。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对摄影行业的底片作出了明确规定: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取费用。消费者支付的费用属于享受整套服务,包括所有拍摄的照片和底片,经营者再收取费用,属于重复收费,这种“变相”的强制交易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本消费纠纷案调解过程中,经营者以“行规”为本,刚开始严重抵触调解,后经过龙游消保直属分会干部长时间耐心细致的讲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1、继续履行原合同。2、提供服务后免费交还消费者不入册的底片33张。
为让摄影企业自觉破除行规,龙游县直属工商所将对该所辖区内的摄影店主进行行政约谈,制订统一、规范的摄影行业示范文本,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如若触犯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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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单春盈 通讯员 叶文霞 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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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