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阳光救助暖万家”,这是从10月21日开始,全国民政系统开展的“社会救助宣传周”活动主题。近年来,桐乡始终把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社会救助工作发展迅速,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救助水平得到提高,社会救助工作上了新台阶。
“低保”惠及千家万户
梧桐街道大发社区的李女士,独自一人抚养孩子,每月在超市打工的1000多元收入就是家庭的全部经济来源,但她靠着政府的一份帮助,一直把孩子抚养成人。今年,孩子以优异成绩考上重点大学。她说:“如果不是政府从2007年开始发了低保,根本就撑不下来。”
低保,就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主要解决城乡贫困人口在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方面的困难。和李女士一样,桐乡不少居民依靠这一救助形式维持着基本生活。
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共有低保2703户、4819人,发放低保金及生活补贴59069人次,政府累计支出1482.5万元。此外,桐乡不断加大民生投入,救助水平也在持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每年1120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从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520元,农村居民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00元,救助标准处于嘉兴市前列。
“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收入状况报告制度,确保能让最困难的群体享受到低保政策。”桐乡市民政局社救科科长李红根说,今年全市累计新增低保112户,注销230户,做到了低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保证了社会救助能够公平开展。
创新社会救助形式
从去年7月1日开始,桐乡对低保户和五保户实施免费用电政策,每户每月可享受15千瓦时免费用电,累计有3112户“两保户”从中受益。
桐乡还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出台了《桐乡市因重大疾病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暂行规定》,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对贫困人群中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或因病致贫的人群,实施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前三季度,共实施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327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55万元,为困难群众参加合作医疗投保补助8618人,共计173万元。通过这些及时的医疗救助,帮助困难群众解了燃眉之急,大大缓解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压力。
与此同时,桐乡还在今年实施了140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机房改造,预拨了第一批建房补助款101万元。
通过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也为解决城乡群众的特殊困难提供了更多渠道,让困难群体实实在在享受到了优惠。
打造阳光社会救助品牌
和慈善事业一样,社会救助的目的在于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特殊困难,但必须要在阳光下运行。
李红根说,每年民政部门都会开展全市低保家庭的年检年审和低保提标工作,并做好调查、评议和公示工作,积极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还聘请专职核查员建立核查队伍,出台相关办法,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完善居民家庭核对工作。
李红根表示,民政部门坚持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类救助资金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让阳光救助走向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