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吸毒的哥憋尿11小时避尿检 称开车没出过事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0-25 15:07:04

前晚9时51分,交警以查酒驾的名义将毒驾的夏某拦下。记者刘洪洋摄

  “警察同志,过生活不容易,行行好!”“不想活了,我要跳车!”前日晚,吸毒驾车的出租车司机夏某轮番上演“琼瑶剧”;在派出所不配合检查,憋尿11小时,还试图逃跑。最终尿检结果显示他确系毒驾。这是武汉警方根据模糊排查、主动出击破获的首起毒驾案,也是继6月份群众举报吸毒叔侄开的士后我市第二起的哥毒驾事件。

  参加毒友聚会留案底

  41岁的男子夏某曾因盗窃、吸毒被处理。出狱后决定改过自新,靠开出租车成家立业。去年9月23日,他应老毒友邀请参加聚会被查,他当时未吸毒,但现场缴获了不少毒品,因此留下案底。

  今年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市交管局涉牌涉证办案中心成立专班打击毒驾。6月,通过对比涉毒人员和营运车辆司机,夏某进入警方视线。他今年4月购下鄂AX1A22出租车,属华昌出租车公司。暗访发现,夏某极可能仍在吸毒,但他请有带班司机,自己并不天天出车,是否毒驾尚不确定。

  遇检测上演“琼瑶剧”

  前日,线报传讯:夏某吸了毒且当天出夜班。当晚9时40分,夏某载客至秦园路车管所,被民警拦下。

  听说是查酒驾,夏某把车停到路边吹气检测。见还需取唾液检测,夏某突然烦躁起来:“都查了没喝酒,为何不让走?”

  见无法脱身,夏某开始求情,“我前几天溜了2个麻果,今天开车没吃!别端我的饭碗啊!”一边求情还一边狡辩:“我前两天搞了文身,打了吗啡,就算查出来也不是吸毒。”见苦情戏不管用,夏某又蹦又跳,欲强行逃跑。

  晚10时许,民警将夏某带上车。他一会儿要撞挡风玻璃,一会儿威胁要跳车。

  憋尿11小时,尿检阳性才认栽

  在永丰派出所,夏某拒不配合尿检。还试图挣脱手铐逃跑,被及时发现。

  昨晨9时许,夏某实在憋不住了才上厕所。经查,其尿液呈阳性,系72小时内服食过毒品。看了结果,夏某承认自己22日吸过麻果。尽管自称“吸得不多,开车没出过事”,他仍面临驾照注销、罚款200元的处罚。

  2142名瘾君子注销驾照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规定,今年6月我市在全国率先批量注销涉毒人员驾照。昨日市交管局公布,已排查出2142名瘾君子,注销其驾照。

  据介绍,交管部门和禁毒部门在不断排查武汉籍驾驶员,对比吸毒人员信息和驾驶人信息。正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采取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即吸毒成瘾未戒除者),若持有驾驶证,将集中办理驾驶证注销。上述2142人,均属于这类情况。路上的毒驾案件,主要靠民警查现行。

  近年,吸食新型毒品的人数增多,毒驾时有发生。交管人士说,今年以前抓到毒驾,处罚无法可依,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李义东律师认为,应尽快将毒驾纳入刑法管制范畴,有必要将事前和随机“毒检”作为硬性规定,纳入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的聘用和管理。

  国外猛招治毒驾

  链接>>>

  昨日,市交管局交通法律专家介绍,我国正在就毒驾入刑作进一步研究。目前,世界一些国家已经有了尝试。

  美国:造成严重事故终身禁驾

  美国对毒驾有严格的检测程序,在大多数州,对毒驾的界定标准是看实验室是否能检测出来,而不是看多大剂量会对人体产生影响,禁令甚至包括处方镇静剂和强效止痛药。吸毒后驾驶的犯罪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交通事故,一律由警察部门羁押后交刑事法庭处理。如果导致严重事故,驾驶执照会被永久吊销,罚款至少4000美元,视情节轻重还会坐牢。

  法国:导致过失杀人监禁7年

  在法国,一旦被查出毒驾,司机至少被罚6个驾驶分(法国驾照实行终身制,12个驾驶分被罚光,司机必须重考),严重的则可当场吊销驾照。如果是毒驾导致过失杀人,则会被判处7年监禁和10万欧元罚款。

  新加坡:首次毒驾监禁6个月

  毒驾和醉驾在新加坡都属刑事犯罪,毒驾初犯者将受到折合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及6个月监禁;第二次则将被强制监禁最多1年并处罚金折合人民币1.5万元至5万元,3次以上的累犯则是罚金折合15万元人民币,以及最长3年的监禁。此外,不管是第几次毒驾,都将面临被吊销驾照至少1年的处罚。如果因为吸毒造成人员伤亡,除了上述惩罚,还要被处肉体刑罚——6下鞭刑。

来源: 长江日报 作者: 记者 张延 通讯员 张振宇 焦艳 易国红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