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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将满月:导游不管购物反遭投诉 旅社为难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0-24 10:44:50

  10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旅游法实施将满一月,国内旅游市场究竟发生了那些变化?中新网财经频道调查一些旅行社和游客发现,旅游法目前实施过程中正遭遇阵痛,甚至出现了“带客购物要被投诉,不购物也要被投诉”的现象。新法实施后旅游团费大涨,旅行社预计十一月团费或更高。而导游带客购物被旅行社禁止后,一些导游表示收入减少工作积极性受影响,一些喜爱低价团、爱好购物的游客产生了心理波动。

  新法初期导游不敢带游客购物观望和寻找出路

  过去,国内很多旅行社多以低价团吸引游客,导游通过游客购物回扣取得大部分收入。但据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旅游法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北京市某旅行社工作人员宋小姐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新法实施对旅游行业的打击很大。旅行社收入减少了,但在收入方面减少最多的是导游。虽然旅行社会给导游一些补贴,但跟过去相比导游的收入还是减少了很多。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导游表示,因为现在还处于新法实施初期,导游都在观望和寻找出路。但从长期来看,如果这个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后果就是导游选择用脚投票纷纷跳槽,优质资源的流失也会损害行业的积极性,反过来受伤害的是游客的利益。

  导游不带游客购物反遭投诉游客有需求须先签合同或额外付费

  齐鲁晚报22日报道称,如今旅行社不安排购物了,却反遭投诉。报道称, “一批散客组团去韩国旅游,25人的团,18人要求购物,只有7人不愿意,导游打电话回社申请,为保险还是没有同意购物,这让很多游客不满意。”

  对于上述现象,宋小姐表示,新法规定旅行社不得诱惑、诱导客人购物,若旅行社像过去那样带顾客进店被发现或被投诉,将会被处以10-30万元的罚款,因此现在旅行社都不敢带游客进店。但如果游客明确表示需要导游陪同购物的话,需要事前和旅行社签订合同,再由导游带领购物,那样的话追究责任就不会追究到导游身上。

  中国旅行社总社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今游客购物只能在旅行团规定的1-2天自由活动时间自行购买需要的商品。游客如果想让导游陪着,需要另行付费。

  对于日本、韩国和香港这类购物需求强劲的旅行目的地,受制于语言不通或地域不熟等因素,游客自由购物将会遇到很大的困难。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在香港的话,游客可以选择查地图、搜攻略、打车、坐地铁等方式自行安排时间购物。国外购物确实会比较麻烦,游客可以选择在机场免税店选购商品。但对于游客想在当地特色商店购物的需求,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无能为力。

  十一月团费或更高导游建议改变“一刀切”方式

  多家旅游机构负责人表示,作为中国旅客出境游主要目的地的港澳地区和东南亚国家,受《旅游法》实施影响最为直接。

  中国旅行社总社工作人员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新法实施后,该公司的东南亚的旅游市场受到了很大的打击。过去东南亚的团价都是3000元左右,如今涨到了6000,新马泰路线甚至没法核价,零团费更无从谈起。她说,这个价格随着时间变动还在涨,该地区十一月的团费会更贵。

  对于目前旅行社禁止导游带游客购物这种“一刀切”禁止购物的规定和做法,宋小姐认为,还有改善的空间,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盈利方式,重要的是规范。她表示,过去跟团特别累,游客在一个店要待40分钟,现在不购物了,国家也明令禁止旅行社增加额外景点,游客多出了很多空余时间。其实对游客来说,进店了买不买是游客的自由,最重要的是“玩到了”。

  有专家认为,《旅游法》的确会对导游的现实生存造成一定的冲击,为了解决问题的方便,采取了一刀切的笼统办法,这也增加了执法难度和成本。不如集中精力着重打击强迫交易和假冒伪劣,规范交易,净化旅游购物市场。一些业界人士也认为,度过“阵痛期”后的出境游市场将更加理性和健康。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黄艳艳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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