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青年教师在踏上教育岗位伊始都曾得到过这样的“忠告”:不能给学生好脸色看,要严厉,严师出高徒嘛!不然,学生不会听话,教师也就没有威信了。
然而这样的观点在常山县教育局教研室的余小陆老师看来,是一种错误的“学生观”,即把学生看作是只有在一定压力之下才会接受影响的物体。如果孩子进步是像牙膏一样,要去挤一挤才能出来,要学生守规矩就得让他们慑于教师的威严,那么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丝毫没有主动性。
她认为学生既是教育的对象,也是学习的主体。无论是掌握文化知识,发展智力才能,还是提高思想觉悟,都需要有学生的自觉能动性。这也就是哲学上说的内因起决定作用。一味地严厉,能把学生的主动性调动起来吗?显然不能。相反,压力过大还会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轻则对老师的苦口婆心置之不理,重则伺机报复。时下就有很多学生给老师下毒等报复性事件发生,都要老师引以为戒。“如果我们把孩子们看作是有自觉能动性的人,而不把他们当‘牙膏’,我们就应该以宽容代替严厉,以爱护代替粗暴,以耐心细致的教育代替单纯的管束。”
“严师出高徒”折射一种“教育观”
这种“严师出高徒”的说法折射出一种扭曲的“教育观”。教育的任务是什么?它不是以把学生管住为目的的,而是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形成优秀的道德品质。严厉,可能是可以把一些学生管住,却不等于学生形成了优秀的道德品质。学生中到底有没有“不挤不出”的人?会有,很多。比如有的孩子挨了打还会说:“老师打我是为我好。”然而我们应该看到,这不是当代青少年的特点。这样的性格特点往往不是正确的影响所造成的;它不是教育所要达到的目标。
我们不能把错误的做法所造成的不符合教育要求的结果作为支持错误观点的依据。总是对学生疾言厉色,动辄训斥,即会造成一部分学生不良的习性,也会使师生之间产生极大的隔阂。这样的老师,学生望而生畏,敬而远之,哪里还敢对他倾吐心里话?于是老师既失去了有效地进行教育的前提,因为教育的前提是对人的了解。
“严师出高徒”有悖教师“道德观”
这种“严师出高徒”的说法也是同教师正确的“道德观”相悖的。师生关系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从人格上讲都是平等的。怎样处理师生关系也反映了教师遵循什么样的道德规范。道德规范在师生关系的要求是尊师爱生,亲密无间,而不是疏远隔膜,形同陌路。学生是有理想、有感情的,把他们看作是不挤不出的牙膏,就谈不上对学生的热爱,即使不打不骂,只是冷若冰霜,不给学生好脸色看,也会无形中挫伤学生的自尊心,而尊重学生、热爱学生、多方面地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恰恰是教师行为美、心灵美的表现。正所谓“亲其师而信其道”,高明的老师应该用自己渊博的知识,超凡的人格魅力去感染学生,感动学生,感化学生,从而建立良好的、和谐的师生关系。
“严师”难出“高徒”。教师们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解决好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