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你上网选择哪个浏览器登陆?喜欢使用哪个搜索引擎?是否喜欢或者关注网站上的推广链接以及广告?恐怕每个网友的回答都不尽相同,但是网友的喜好和选择却是网络服务提供商们争夺的商机,从百度与奇虎360之间的十多起诉讼不难看出这一点,工具栏被“恶评”、在百度插入安全软件插标、导航站劫持流量……,百度以各种理由告奇虎360不正当竞争。
当一款名为“屏蔽百度广告”的插件出现,百度更是有理由再次宣战。百度告奇虎科技、奇虎360为用户提供这款插件,不正当竞争,索赔总额60万。昨天,北京东城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庭审持续近三个小时。提供这款名为“屏蔽百度广告”的插件是否构成恶意竞争?双方观点交锋激烈。
使用360极速浏览器和360安全浏览器的用户安装“屏蔽百度广告”的插件到底给百度造成了什么影响,原告代理人说:
原告代理人:当用户使用这两款浏览器登录“百度搜索”网站,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时,这个插件会去除百度搜索结果的推广链接,以及其他的普通搜索引擎服务。“屏蔽百度广告”插件从名称和功能上均针对原告进行开发,使原告的推广链接丧失了展示机会,对百度搜索其他服务屏蔽,严重损害了百度合法权益。
百度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www.360.cn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三十天刊登道歉声明,并在《法制日报》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10万元。
对此被告方奇虎表示不同意,强调他们仅仅提供了上传的平台服务,并未参与涉案插件的制作和上传过程,不具有任何过错。
被告代理人:涉案插件“屏蔽百度广告”是由网民灰灰哥制作的,与两个被告没有关系。涉案屏蔽插件属于工具,工具本身不具有违法性,网民为了找寻自然干净的搜索结果,而下载安装这个插件,本身也不违法,网民作为消费者他是有选择权的。用户自己选择的结果与两个被告有什么关系呢?
对于被告所说,涉案插件从制作、上传到网民下载使用和自己都没有关系的说法,百度是不认同的,原告代理律师说:
原告代理律师:事实上,被告对涉案插件平台的控制性是非常强的,所有插件上线之前都需要他进行审核,并且,被告保留这个权力,他随时可能把开发者插件下线,他自己享有评判的权利和操作的权利。
奇虎进一步反击,提出正是因为不干净的搜索结果,才会有网民制作此类屏蔽干预搜索结果的软件。
被告代理人: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看出来,在百度输入“早教”以后,整个页面全都是推广链接。网民希望看到百度自然搜索结果的时候,才会下载安装这个软件。
对此,百度指出,推广链接,奇虎也在做。
原告代理人:被告本身也在做搜索引擎,而且他的商业模式也是推广链接,而在本案中他抗辩说这样做是不对的,言行不一致。
奇虎向法庭出示证据证明提供屏蔽插件是正常商业行为。
被告代理人:adblock插件用到火狐或者猎豹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上,都可以显示屏蔽了360搜索或者百度推广链接,这个内容证明在互联网存在着多个屏蔽搜索和推广链接的插件,这种现象实际是商业的正常现象,而原告用这种正常现象起诉不正当竞争,本身是存在恶意的。
百度质证反对奇虎的说法,指出两款插件并不一样。
原告代理人:adblock屏蔽保留了百度搜索右侧非推广链接的正常的搜索结果内容,用涉案插件时,则把这些正常的服务内容给屏蔽掉了,也说明这个插件与adblock具有本质的区别。
法院要求双方继续补证,包括插件制作人“灰灰哥”的资料,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双方针锋相对,长期关注互联网业的律师游云庭讲述了这次庭审里决定双方胜负的关键点在哪儿。
游云庭:在这个案件里,主要看360的插件有没有正当性。第一,360有没有一视同仁对待其他类似软件;第二,它做这件事情有没有合理、合法的目的,如果有,判定为它是正当的,如果没有,或者偏向性,可以判定它可能会构成侵权。
那么这次判决的结果,对于互联网行业未来的竞争规则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游云庭:它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案件,百度无论是胜是负,只要法院受理的部分把双方的竞争准则说出来,对于规范互联网行业的竞争非常有好处,但是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国家是一个成文法国家,所有的相关判例虽然有一定借鉴意义,但它并不是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东西,就是它只对本案有效。同时考虑到中国互联网异常激烈的商业竞争,所以即便本案法院对于双方的竞争准则进行了一定的约束,但是随着市场的竞争的日益的加剧,以及新技术不断的出现,可能旧的规则不一定能够约束到新的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