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新晋奶爸不管哭闹孩子 被同车乘客误当人贩子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0-14 11:36:04

误会解除,执勤民警与当事男青年不禁莞尔

  “千万别让男人带孩子!”网上热传的搞笑段子,在一辆疾驰的长途客车内上演真实版——前日上午,一名男青年怀抱婴儿,却对婴儿长达半个多小时的哭闹充耳不闻;察觉自己受到怀疑,他掏出孩子的出生证明以示清白,反而加重了乘客们的疑心。全车乘客一致认为,该男子很可能是人贩子,纷纷报警。

  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和武汉、黄石、蕲春四地警方迅速行动,拦截长途客车,展开详细调查。结果令人莞尔——该青年的确是孩子的爸爸,他只是不懂如何照顾孩子而已!

  四地接警长途车上有人贩子

  前日上午10时40分,省高警总队指挥室接到黄石市公安局110报警平台转来的警情:接到群众电话报警,一辆由蕲春开往汉口的长途客车上,可能有人拐卖婴儿,该车已经驶入武鄂高速。

  几乎同时,省高警总队短信报警平台也接到报警:由蕲春开往汉口的鄂J33272长途客车上,一名旅客带着女婴,形迹可疑!车已到黄石!

  省高警总队值班员分析,报警线索重叠,可信度很高。该总队立即调动长途客车可能行经的黄黄、武黄、武鄂三条高速公路上的高管大队,展开布控缉查。

  经与短信报警人进一步沟通,省高警总队获悉,该长途客车将于11时30分左右从武鄂高速龚家岭收费站出站,进入武汉市区。管辖此站的江岸高警大队民警接到命令,迅速就位布控。

  因涉嫌刑事犯罪,高速警方同时向武汉警方通报了警情。东湖风景区公安分局落雁派出所民警也火速赶往龚家岭。

  接到信息后,记者随警采访。记者看到,高速警方已经联系一辆救护车,在龚家岭收费站待命,以策万全。

  大网已经张开,只待“人贩”落网。

  乘客指证种种迹象“证据确凿”

  上午11时33分,电台传来消息:距龚家岭收费站9公里处,布控民警发现涉案长途客车,正驾车悄悄尾随。

  几分钟后,客车从龚家岭出站。江岸高警大队大队长易建华挥手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易建华登上客车,发现一名年轻男子抱着一名婴儿,坐在驾驶座后第二排。他将该男子“请”出车外,交由落雁派出所民警调查。

  男青年刚下车,车内30多名乘客立即像炸开了锅,纷纷指证:“这么远的路,他只带一个小奶瓶,却没带热水,怎么给孩子喂奶?”“孩子一上车就开始哭,哭了半个多小时,他不管不问,就像没有听到一样!”“别的乘客帮他哄孩子,抱了半个小时,他连看都不看一眼,一点都不关心!”“听他的口音是外地人,但孩子应该是蕲春人,一听到我们讲蕲春话马上就不哭了……”

  一名乘客称他也报了警:“我不怕!如果他没有问题,我是出于一片好心,他应该不会怪我;如果他真是人贩子,全车乘客都会帮我,量他也不敢把我怎么样!”

  乘客们还说,当男青年意识到自己成为众人怀疑的对象之后,曾尴尬地向大家解释他的确是孩子的爸爸,并掏出孩子的出生证明以示“清白”。但这一举动显然起到了相反的作用,“人贩子难道不会伪造一张证明?”“谁会随身带着孩子的出生证明四处跑?”

  多名乘客以拨打110、发短信等方式报警。据了解,首先接警的是蕲春警方,但由于当时客车已经驶入黄石境内,警情转至黄石警方;黄石警方随后也接到报警,结合蕲春警方的警情,经调查,客车已经驶上武鄂高速,于是将警情转至省高警总队。

  多方调查虚惊一场误会解除

  为什么随身带着孩子的出生证明?“她还没办身份证,我要凭出生证明带她到天河机场坐飞机!”面对民警,男青年涨红着脸解释。

  “我的手机里有网上订机票的记录,你们看!”对于出生证明上记载的女婴的出生时间、地点、体重等细节,男青年对答如流。民警拨通男青年妻子的电话确认,又在男青年的手机中看到他给女儿洗澡的视频、多张生活照,以及他与妻子交流女儿成长趣事的短信。

  调查男青年的同时,警方又通过其他多种渠道,最终确认他的确是女婴的父亲,排除了拐卖婴儿的嫌疑。

  原来,该男青年是安徽太湖人,姓周,29岁,与妻子在贵州经营餐馆。20多天前,他独自带着6个月大的女儿回太湖老家探亲,前日从邻近的蕲春县城坐车前往武汉,准备转机飞往贵阳。

  水落石出,误会解除,男青年却深感委屈,“我要求全体乘客向我道歉!”民警笑着劝解:“乘客们这是对孩子负责,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再说,你带孩子也确实太粗心了!”

  民警随后向全车乘客澄清,说:“这个年轻爸爸敢带着孩子走这么远,多不容易啊!”一阵善意的笑声过后,客车再度出发。

来源: 荆楚网 作者: 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田洪波 金浩 徐宏 实习生 曹洋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