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财经频道 > 财经新闻
凡客陷拖欠供应商货款 消息称拖欠李宁上千万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0-14 09:44:32

  就在凡客重启今秋品牌代言计划,试图找回往日的品牌营销风光之时,一条“拖欠供应商货款”的消息令凡客遭遇创业以来最大的危机。

  10月11日,电商经理人王泽旭在微博爆料:有凡客供应商声称,如果在14日前,凡客再不结账,将出现过激行为。此外,还有消息称凡客拖欠李宁上千万货款,而其拖欠部分网店的货款甚至达到500万。

  拖欠供货商货款的消息令外界怀疑凡客的资金链出现问题,甚至有消息称,雷军已经奔赴凡客援助自己的好友陈年,不排除其接盘凡客的可能。

  针对上述问题,凡客CEO陈年回应称公司运转很正常,只是凡客最近搬家有点乱,加上部门内部整合,使得与供货商沟通出现问题。

  陈年表示,凡客之所以最近部门调整,在于一些部门人员太多,需要进行优化,已与一些供货商进行沟通,说明为何会出现拖欠货款情况,问题很快会得到解决。

  对于雷军是否接盘的问题,昨日,接近凡客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雷军将会介入凡客的运营,但不是外界所称的接盘,而更多的是以顾问的形式。

  一场调整引发的危机

  事实上,今年以来,凡客资金链告急的消息被外界极为关注。

  早在今年8月份,就有消息称,凡客遇到了“严重的资金危机”,计划裁员50%以上,办公地点也要从北京广渠门搬到大兴,且大部分供货商已经超过60天没有结算货款。

  虽然当时凡客第一时间对此消息进行了辟谣,但是,从今年凡客推进平台策略、效仿唯品会做特卖而后又高调声称要重回“我是凡客”的品牌路线,凡客给予外界的印象一直是:定位不清,不坚定,总是摇摆。

  正是这些摇摆不定的调整给凡客带来了一系列的震荡。

  凡客内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次拖欠供货商货款主要是内部调整所致,凡客内部正在对V+、特卖、联营3个事业部进行调整。

  “原来这三个事业部是分开进行招商,在资源上有很多重复的地方,现在凡客将三个事业部合并成一个事业部,所以会有人员变动,正因为上述原因,导致凡客第三方商家的货款迟迟无法按时结算。”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今年9月凡客副总裁、V+商城总裁崔晓琦离职,V+团队原有200多人的规模,如今裁至仅剩50余人。

  上述凡客内部人士否认了这一说法,上述岗位人员的调整幅度仅为20%,目前已经调整完毕,调整后的新事业部依然有200余人的团队规模。

  “招商项目原来是粗放发展,现在将更专注,拖欠货款是因内部调整,凡客内部正在梳理与供应商的关系,拖欠供应商的货款会一一偿还。”上述人士表示,目前进入调整尾声,供应商的货款财务正在结算之中,很快就会进行清算。

  摇摆不定的战略

  近两年来,凡客发展却不尽如人意。

  一方面是话语权的滑落,电商领域地位被赶超,在艾瑞咨询发布的《2012年中国B2C网站交易市场规模报告》中,凡客的市场份额为1.2%,位于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易迅、亚马逊中国、当当、国美在线等之后,排名第十。

  今年艾瑞Q2的数据显示,凡客所占的市场份额下滑到0.7%,与去年底的1.2%相比,大幅下滑0.5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则是凡客作为品牌自身遭遇发展的困境。从今年初开始,凡客平台vancl.com大量引入第三方平台资源,联合了上千家第三方品牌统一在网上进行销售,并且与V+进行打通,逐渐将凡客打造成全面开放的B2C平台。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凡客只是从第三方品牌的销售额中收取佣金,而为了提高第三方企业进驻平台,其佣金比例也一度从17%降低到5%。凡客内部人士透露,目前这一业务已经盈利,但他拒绝透露金额,目前凡客也已经把第三方的佣金比例调高。

  不过,业内资深互联网专家洪波却对此表示怀疑,“如果平台真的已经盈利,为什么凡客还要再次强调重回品牌以及拖欠供货商货款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8月份开始,凡客又开始新一轮上千万的投入或许意味着凡客依然对自己的品牌非常看重。

  据接近凡客的认识透露,此次战略调整则是来自投资方的压力。投资方认为其投资的是“互联网原创品牌凡客”,而不是“服装平台凡客”。

  在洪波看来,一年多来,凡客的各种战略调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导致凡客品牌和平台两方面都没有发展起来。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谢晓萍 编辑: 郑佳岚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