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收班费“奖励”优等生?
该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反映,国庆节放假前该学校召开了家长会,会上初三c1104班班主任要求每位学生采取自愿原则交60元到100元不等的班费,班费将用来奖励成绩优异和进步快的同学。对此,不少家长也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一个班上的学生成绩肯定有好有差,引导得好,成绩不好的会加油去拿进步奖,万一引导不当,会不会给孩子产生落差感,成绩越来越差呢?”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该校,趁着课间休息从c1104班的几位学生口中了解到,该班本期换了班主任,新班主任实行了“新”的奖学金制度:用班费奖励成绩好和有进步的同学。“考得好就奖励,考得差就出钱,进步就有奖。”一名男生笑着告诉记者,他自己就获得过奖励,“进步20名就是5元,50名以上就是10元,下次考试就翻倍。”
然而,此举让一些学生不快,“我们想拿这个钱做班服,老师说不能用这笔钱,什么都不能干,班费用不了多久就没了,都不知道用到哪里去了。”
家长们说,由于不交班费小孩就会“被老师邀请谈话”,孩子回到家后还是会要父母交钱,学生们即便是对此做法有意见,也不敢向老师直言。
校方:绝不允许老师收取班费
“2005年起教育局就要求各学校取缔了‘班费’,教师对班费没有处置权。现在班费都是由学生自行收取、支出和管理,学校和老师都是无权干涉并收取的。”该校副校长张桂元表示,自长沙市统一取消收取班费的制度后,学校再没有向学生收取该项费用,此次初三c1104班的情况校方并不知情。
随后,张桂元致电c1104班的班主任段浩瀚老师求证后表示,“确有此事,说是班委会定的,老师也没有怎么参与。”
与此同时,校方也给出了初步的处理方案。“作为校方,不允许、不提倡用涉及经济的办法,因为奖励学生的办法很多。”张桂元说,如果要奖励,可以让学校介入,寻找更多好的渠道。绝不允许老师统一收取班费,收上来的钱,承诺让老师全部退还给学生。
专家观点
出发点虽好,但方式不对
记者随后就此采访了中南大学心理学博士郭平。“我相信此事初衷是好的,是为了鼓励更多的学生发奋学习,但这样的方式,特别是经费来源值得商榷。”郭平说,班费缴纳是为了维持班级工作的正常运转,由学生自愿交纳,这种“集体公积金”必须使用在集体事务中,比如班级活动、清扫工具等。郭平认为,学生对班费有决定如何使用的权利。“奖学金这种非常规用途,最好是不要使用班费。”郭平说,如学校认为奖励政策可取,该项费用就理应由学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