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捕捞当心罚款
《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杭州市市区河道整治建设中心透露,这部新条例,对河道建设管理提出了更细的规定,比如,擅自捕捞水生动物的,则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杭州绕城范围内共有400余条河道,总长约1000多公里。
家门口500米内画个圈
至少要有一条河道
此次将实施的新条例,有一个核心思想就是:今后的杭州河道,不再单一化,简单来说,就是河道的“公园化”。
其管理除了要确保城市河道设施完好、防汛排涝安全、水体通畅等基本功能外,更多地还要挖掘和发展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和游憩价值。
市河道建设整治中心工程管理处处长蒋征波介绍说,“今后在居住区500米内画个圈,都会有一条甚至多条河道,除了河水保持清洁外,周围还会增添绿化及慢行设施,就相当于是家门口的公园。”
这次《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的出台,就把城市河道的地位提升了一个台阶,原本属于水利设施提升到了城市基础设施的范畴,和道路等同看待。
而且《条例》还把建设、城管、规划、林水、园林、环保等相关责任部门的功能全部做了明确。比如,城市河道建设的事情可向市建委反映,河道管理的问题则向市城管委反映。
河道内捕捞水生动物
处以50—2000元罚款
当然,《条例》还明确了各种禁止行为及惩处标准。
其中,在《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9号)基础上,增列为禁止行为的主要有两个:
在禁止水域内擅自捕捞水生动物的,除没收捕获物和捕捞工具,还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自建围堤设置拦河渔具,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住宿等活动,或实施其他妨碍城市河道防汛排涝功能行为的,将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在城市河道内洗涤、洗澡,或在禁止水域游泳、垂钓,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
在沿河护栏、杆线、树木、绿篱等设施或建(构)筑物上悬挂、晾晒有碍景观物品,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
洗刷油类容器、腐臭物品及污染水体的机具、车辆,擅自设立洗车点等其他危害城市河道水体行为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您对《条例》内的各项政策有疑问,10月9日14点至16点30分,市、区两级城市河道建设中心和监管中心将联合在吴山广场举行《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宣传日活动,届时广场上将有法律咨询、法制图板展示、法律知识问答和群众意见征求等,有兴趣的市民可前去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