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上海自贸区暂停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9-29 14:25:39
昨天上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决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会议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停止实施《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凡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调整实施有关内容的,上海市有关地方性法规作相应调整实施。上海市其它有关地方性法规中的规定,凡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不一致的,调整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调整实施在3年内试行,《决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暂时停止实施的《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决定的主要内容是推进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暂时调整实施有关的行政审批。
据了解,国务院也将于近期相应作出暂时调整实施部分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决定。自贸区需要停止实施的有关法律法定,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最终上海市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试验区管理制度。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
杨丽花
编辑:
郑佳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