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加快制定住房保障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会议听取了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汇报。指出,政府在转变职能、向市场放权、把握好宏观调控的同时,要更好地履行保障基本民生的职责。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资金落实不到位、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分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包括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这是各级政府的“硬任务”,是必须向人民兑现的“硬承诺”,也是促消费、调结构的有效举措。为此,一要适当增加中央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已建成保障房的配套设施建设。研究多渠道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有保障房空置的地方,要采取措施努力予以消除。二要加快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规范和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运营,稳定人民群众对“住有所居”的预期。三要加快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各地要制定和完善公开透明的公租房配租政策,充分运用租金杠杆强化准入退出管理。根据困难家庭不同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补贴。会议强调要切实落实责任。国务院将适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专项督查,促进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会议指出,随着经济环境、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等情况的变化,2004年出台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已不完全适应现实需要,必须抓紧修订,以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产业升级,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介入,转变政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防止寻租和腐败,让社会投资活力有效迸发。此次修订取消和下放了分布式燃气发电等一批核准项目,放宽了部分外商投资准入条件。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会议决定再取消和下放75项行政审批事项。至此,新一届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达221项,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成效正在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