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频道9月25日讯(记者黄进) 近日,记者从衢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我市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从9月16日开始以来已经进行了一个多星期了,许多市民在出行时都认真遵守交通规则,但依旧存在一些无视交通安全的严重违法者,市交警支队对这些违法者进行了电视实名曝光的严厉惩罚。
实名曝光典型案例
郑银华,男,1978年11月3日出生,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东华村人。9月16日晚,柯城大队南区中队在五环路新星学校对面路段设卡检查酒驾。20点3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浙H8570N的面包车向卡口驶来,正当协警阮子威上前准备对车辆驾驶人进行酒精浓度检测时,车辆突然加速驶离现场,造成协警阮子威右手骨折。随后向城东派出所报案,后经调查,车辆驾驶人为郑银华,并对其进行传唤与询问,郑银华承认了9月16日晚冲卡逃避检查并撞伤协警的事实,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吴林军,男,1987年6月30日出生,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埂上村人。9月17日17点25分,吴林军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浙H83656的小型轿车沿双港东路自北向南行驶,途径双港东路梅花小区路段时,与自西向东横过道路的应敏芝(怀抱女婴)发生碰撞,并造成应敏芝及女婴严重受伤。民警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发现驾驶人吴林军有吸毒嫌疑,随后将其带至城西派出所进行尿检,结果显示吴林军尿液呈阳性。吴林军因吸食毒品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其他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逆向行驶案例
9月23日10点27分,方勇卫驾驶浙HZ7732的北京现代牌小轿车,行驶至衢州市衢江区宾港北路与振兴中路三巷交叉路口时,逆向行驶,被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衢江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对其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9月23日10点30分,孙洪云驾驶浙H0340学的桑塔纳牌教练车(车辆所属单位:衢州市鸿泰公交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行驶至衢州市衢江区(宾港北路与振兴中路三巷交叉路口)时,逆向行驶,被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衢江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对其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并将车辆违法情况抄送单位。
9月23日10点33分,郑淑锋驾驶浙HZ3453的丰田牌小轿车,行驶至衢州市衢江区宾港北路与振兴中路三巷交叉路口时,逆向行驶,被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衢江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对其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酒后驾驶案例
9月16日13时36分,朱建青饮酒后驾驶浙HDG512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水张线1KM 300M路段时,被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查获,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3毫克/100毫升,对其现场处罚扣留机动车,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
9月16日19点14分,顾华新饮酒后驾驶浙HZ3301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府东街浮石二桥与书院路路段时,被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柯城大队航埠中队执勤民警查获,检测其酒精浓度52毫克/100毫升,对其现场处罚扣留机动车,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
9月16日19点25分,余卫星饮酒后驾驶浙HX877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芹南路解放路路口时,被开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直属中队执勤民警查获,检测其酒精浓度为40毫克/100毫升,对其现场处罚扣留机动车,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
9月16日19点32分,曾炬饮酒后驾驶一辆无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贺村-敖平湖边路段时,被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贺村中队执勤民警查获,检测其酒精浓度为27毫克/100毫升,对其现场处罚扣留机动车,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
9月16日20点43分,周正益饮酒后驾驶浙HP4146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江碗线江山化工总厂大门口时,被江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侦查中队执勤民警查获,检测其酒精浓度为40毫克/100毫升,对其现场处罚扣留机动车,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
9月16 21点34分,胡荣新饮酒后驾驶浙HK9652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蒲塘至程村常山泽武修理厂门口路段时,被常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溪口中队执勤民警查获,检测其酒精浓度为20毫克/100毫升,对其现场处罚扣留机动车,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
9月17日13点32分,王根洪饮酒后驾驶浙HW113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小贺线敖平路段时,被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贺村中队执勤民警查获,检测其酒精浓度为22毫克/100毫升,对其现场处罚扣留机动车,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