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尾气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城区相关区域对高污染车辆(俗称黄标车)的限行已提上日程,目前市政府已出台《衢州市城区高污染车辆通行管理实施方案》,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降低细颗粒物(PM2.5)大气复合污染,进一步提升我市空气质量。
根据《方案》,从10月1日起将分三个时段对黄标车(暂不含军车、警务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实施限行管理措施,并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
第一时段即今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每天7:00至19:00,城区衢江南路、衢江中路、衢江北路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第二时段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每天7:00至19:00,城区东至府东街,南至三衢路,西至衢江南路、衢江中路,北至衢江北路范围内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第三时段为2015年10月1日起,每天7:00至19:00,在建成区范围内(具体按当时城市建设情况划定)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
“经过一轮轮的淘汰,目前我市所剩的黄标车不算多。”市环保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仅今年就淘汰了1800多辆,目前大约还有6000余辆黄标车在运行。在做好限行的基础上,也会加大对黄标车的淘汰力度,以市公交公司为例,在今年12月底之前,市交通运输局将投资4122万元,对91辆黄标车(含55辆无空调车)进行淘汰更新。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做好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建立环保标志车辆数据库等,并及时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相关数据资料,以加强非现场执法管理。市公安局则负责设置机动车禁止通行标志。在方案正式实施之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强化道路执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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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为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大多是1995年以前领取牌证的老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故被称为黄标车。今后,我市将对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其余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