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老师在校外出租屋里补课 学生:补课不用打扫卫生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9-13 15:25:30
 
学生在租来的民房中补课

  近日,一家长向本报反映称,琼山二小的老师又开始让学生补课了。连日来,记者走访了琼山二小部分学生和家长,多数学生和家长表示老师有让学生补课的情况。多数老师是在附近居民区里租房或在附近幼儿园里为孩子补课,参加补课的学生主要侧重补习语文和数学。据了解,二年级学生补课每月交250元,四年级参加补课的学生称每学期交1200元。

 

  家长反映:刚开学,老师便让学生补课

  近日,孩子在琼山二小二年级某班就读的家长吴女士告诉记者,孩子才刚刚上二年级,老师便让学生开始补课。“孩子回来说是自愿的,家长愿意让孩子补课便去。”吴女士说,“语文和数学都补习,每个月交250元。”吴女士称,若孩子不上补习班有可能会被安排到教室的后排坐或者被安排下午放学后打扫卫生。

  吴女士担心的,如果不上补习班会不会影响孩子的学习成绩。“老师称以学生的意愿为主,但因为主要是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补课,很担心孩子平时跟不上进度,所以还是让孩子去参加课后的补习。”吴女士认为,教育部门已经明文规定老师不得有偿补课,老师在外租房补课,违反了相关规定。

  记者走访:老师校外补课已成“风气”

  连日来,记者走访琼山二小多个年级学生及其家长发现,该学校老师在外租房补课已然成为一种“风气”。放学后,记者来到二年级的教室,其中一、二、四、六班正在打扫卫生的同学告诉记者,基本每个班都有10多个学生参加了老师的补习班,每天下午放学后补习一个小时。“补课的学生下午不用打扫卫生,而是直接去补课。”

  记者随后采访了部分高年级的学生,三年级的陈同学说:“老师开学都会问我们愿不愿意补课,并不是一定要去。”在记者采访的各个年级近50名学生中,有42名学生表示老师让学生补课。

  “现在孩子才上二年级,我觉得没有必要让她去补课,”一学生家长符女士告诉记者,“孩子太小,补课也学不了什么东西。”而另一位家长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与老师商量先让女儿去补习试听一次,如果女儿愿意去就让她去。“去了一次后,女儿便不想去了。”

  补课现场:出租屋里有近20名学生

  家住海口市云露里一茶园附近的四年级学生晓晓放学回家后,放下书包换上一个布包又出门了。她是琼山二小四年级某班的学生,穿过几条小巷,她进入了云露里18号的“教室”里。“我成绩不是很好,老师让去补课,爸爸不反对,我就去了。”晓晓说,“每个学期语文和数学一起补习1200元,一次性付清。”

  昨日下午5点半左右,记者来到了该学生补课的地点发现,“教室”设在一栋民宅的一楼,约20平米左右,里面摆放着约16张桌子,坐着近20名补课的学生。教室里唯一一位成年人看见记者后,声称自己是学生家长,匆匆跑出了出租屋。学生见该成年人走后,并不回答记者的问题。记者发现,书桌上放的都是数学课本。

  随后,记者发现一位男同学将该成年人的手提包从“教室”里提了出去。记者追上该同学后,他告诉记者:“老师在外面,让我把包包给她送出去。”据介绍,该同学也是来补课的,只是来晚了一点,而跑出去的成年人则是四年级某班的数学老师。

  记者以租房办班的名义找到该民宅的房主王女士,她说周围没有多少房子可以租了,适合办班的房间都已经租出去了。一楼的“教室”已经出租快一年了,但并没有与老师签订固定合同。王女士表示,她愿意与租房的老师协调,让记者与该老师共用一间“教室”。

  记者根据学生的指引找到了位于琼山实验幼儿园的补课班,但没有看到补课的学生及老师。在幼儿园执教的一老师告诉记者,琼山二小的多个班级每天放学后在此处设点补课,该处一共4间教室均用于补课。

  校方表态:若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

  琼山二小林校长表示,根据教育局规定,学校已经三令五申禁止老师在外有偿补课。学校将对记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若属实,将上报教育局按规定严肃处理。

来源: 海南特区报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