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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解释不到位 公积金中心致歉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9-12 08:19:50

 

  自己的系统,一直是使用银行的系统,这次借助新的系统上线,对济南的公积金缴存和支取进一步规范,而不是“不让大家用自己的钱”。

  问:面对提取潮,为什么不多设几个服务大厅分流人群?

  答:之所以爆发公积金提取潮,一个重要原因是济南市六区三县一市只有一个公积金管理服务大厅。按国家规定,设区市只能有一个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且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02年成立以来,人员编制一直为56人。整个济南市,面向普通市民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窗口只有10个。

  2002年,济南市存缴公积金的职工有三四十万人左右,但到今年,这一数据已经涨到了100多万人。而支取新政策出台后,有“公贷”且受影响的职工占总人数的20%,约为20多万人。

  如果能再增设4个办公点,或者每个区县都能设立办公大厅的话,肯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董宝珂说,因为公积金中心的日常工作涉及程序审批,而审批工作只能由正式职工操作,所以尽管业务量突增,中心也不能让辅助职工直接参与公积金的审批。

  对于如何解决空间有限造成的提取拥挤问题,董宝珂表示,新系统上线可通过技术手段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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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调整两种情况没想到影响大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实际上只调整了两种情况,没想到影响如此大。

  2种情况受影响

  1.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且无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对提取时间进行了限定。规定在取得购房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3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取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取消了原来取得购房有效凭证后可以一次性提取的规定。

  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每还款满一年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不超过还贷本金和利息;二是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后,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而且是偿还多少,提取多少(使用商业贷款购房的,提取公积金政策没有变化)。

  9种情况没变化

  1.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户籍共同居住家庭直系亲属工资收入15%以上的;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3.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4.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5.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6.出境定居的;

  7.正式退休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需求大可预约办理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设立等候休息区,摆放椅子,让职工在休息区等待;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日早上八点开始办理审批,中午不休息,晚上延长工作时间,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办理完毕等。

来源: 济南时报 作者: 记者张晓莉 编辑: 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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