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该学院教科系负责人称,学生向实习学校、老师“有所表示”很常见,但这些费用不应由系里统一收取,已收的会退还学生
学生毕业实习每人要交300元实习费
遇到被收实习费的,是南宁市某学院2010级教科系学生(3年制,今年7月毕业)。该系一名毕业生介绍,他们毕业前要到学校进行教学实习。去年下半年分配实习学校时,辅导员及任课老师让他们每人缴纳300元实习费,不交就不帮安排实习学校,且这笔钱由学生存入辅导员个人账户中,说是给实习学校、老师的“辛苦费”。
“毕业实习,也是大学教学的一个环节,在收取了学费的情况下,还被收取实习费用,这让人想不通。”这名学生说,系里2010级学生有100多人,按学校安排分到南宁市的4所小学实习,“当时老师还说,这几个学校都是南宁市很不错的小学,能进去实习很不容易”。
校方这笔钱是给实习学校的
师范院校学生毕业实习被收实习费,情况是否属实?
9月9日,记者联系该师范院校教科系黄姓辅导员。黄老师说,现在同学去学校实习,都是要收钱的,这些钱相当于是给实习学校的“资源占用费”、“辛苦费”。
他说,实习学校没有义务接收实习生。毕业生去实习后,实习学校要给学生机会上课,老师还要指导学生写教案、跟踪教学等。学生没有经验,实习会给学校教学带来影响。此外,学生去到学校后,占用实习学校的资源,比如教学设备、水电损耗等等。
上述原因,导致许多学校不愿接收学生实习。2010级学生所去的几所学校,是南宁市区很不错的小学,别的院校师范生连观摩学习的机会都没有,本校同学能进去实习是很不容易的。收取300元实习费给实习学校,也是基于上面的考虑。
该学院教科系办公室主任则认为,2010级的学生有100多人,其中进南宁市某小学实习的就有40多人。这么多人进去实习需要管理。这笔钱相当于给学校或老师的水电费、工友费等,有时会转化为礼物送给学校老师。
9日下午,记者在该校纪检委办公室看到一张“费用签领单”,上面有4所小学的名称、签领金额、签领人签名等信息,签领的事由为“实习指导费”。
实习学校“不会主动提出”
对签收的“实习指导费”,实习学校如何看待?9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这4所小学。
一所小学的相关负责人说,确实收到了实习费。学生来实习一个多月,占用了一些资源,学校老师还要进行教学指导,付出了许多劳动。毕业生所在大学觉得很不好意思,因此送过来一笔钱。这些钱用于发放给带实习生的老师、支付水电费及购买纪念品的费用。
不过,另外一所小学的一名老师则否认曾签领这样一笔钱。该老师称,学生前来实习,对学校教学的确造成一定影响,但教学实习是成为老师的必经环节,每个老师都是从实习过来的。如果是公对公的(学校对学校)的行为,如与本校有合作、或本校是某院校的实习基地等情况,学校老师都会很用心带实习生,不会收取一分钱。即使是学生个人前来,学校根据教学情况安排实习,也没有理由收取实习费用。
另外两所小学则表示,有收实习费这么回事,但学校从来都不会主动提出。如果实习生所在院校提出想给学校交实习费,学校不会拒绝。
该不该收各方观点不一
对师范学生毕业实习被收实习费的遭遇,有市民认为,带实习的人指导学生,很耗费心思、精力,应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也有市民认为,教师及其他一些行业的专业岗位都有实习环节,已在岗的许多人都是从实习走过来的,理应发扬“传帮带”的精神,不应该收费。
还有网友称,这是师范院校和实习学校之间的“潜规则”。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为了获得实习向对方送礼,这种不良风气应该遏制。
对于此事,上述某学院教科系负责人表示,教科系本身没有收费的权限、收费的许可,这笔钱不该收。已向2010级学生收取的300元实习费,将全部退还学生。以后教科系需要这方面的经费,将从其他渠道筹集,不向学生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