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发现被监控保姆辞职
“隔壁的哥哥”所说的辞职保姆李女士在南宁市青秀区一户人家做全职保姆。李女士说:“雇主待我不错,待遇也还行,不过我已经不在他家做了,现在正等家政公司帮找另外的家庭。”
李女士称,前雇主家住的是别墅,她每天的工作是负责接送一名4岁小男孩上学,然后做些家务,包吃住。“但雇主的警惕性太高了,除了主卧外,其他房间(包括李女士与孩子同住的房间)都安装了摄像头,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总觉得有几双眼睛时刻都在盯住我。”李女士觉得没了隐私可言,尊严被冒犯。
原来雇主在装修房子时,除了主卧、卫生间外,在其他房间都装有摄像头。虽然雇主一再解释装摄像头不是为监视她,只是因为家里贵重物品多,为安防着想。但李女士去意已定。
记者调查
保姆反对雇主认为可理解
9月9日,南国早报记者走访了南宁多家家政公司。多名正在找工作的家政人员均表示“不能接受”。已做过多年保姆的韦女士说,此前她也有类似遭遇,不过在跟雇主交涉后,雇主将摄像头拆除,“时刻都在别人的监视下工作,感觉没有隐私可言”。
受访的一些家庭则表示,这种做法虽然不妥,但雇主也有苦衷。“近日发生的浙江保姆虐童事件,不正是在家里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才得以曝光吗?”有雇主认为,他们短时间内不可能了解一个保姆的品格,因此“有家庭监控心里踏实”。部分雇主认为装摄像头可以理解,只要提前告知保姆,对保姆的行为也是一种监督,家庭的财产和孩子的安全也有保障。
对雇主安装摄像头监视保姆,家政公司如何看?东葛路某家政公司负责人蒋先生说,雇主在家里安装摄像头,家政公司肯定无权干涉。但他认为,雇主应提前告知保姆,并保护保姆隐私,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一些尴尬事甚至侵权行为。
律师说法
是否侵犯隐私应区别对待
南国法援律师朱继斌认为,雇主与保姆形成的是一种有偿雇佣关系,雇主有权了解保姆的相关工作情况,但应注意方式方法。
朱继斌说,如果是在客厅等公共空间安装摄像头,由于其是保姆的主要工作场地,雇主安装摄像头则无可厚非。若雇主在保姆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录下保姆的一举一动并将其向社会公开,则会侵犯保姆的隐私权。若是在保姆单独的房间或者是卫生间安装摄像头,则雇主不仅侵犯了保姆的隐私权,有偷窥之嫌,而且还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雇主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朱继斌认为,依据有关隐私权保护的法律精神,雇主应在签订雇佣协议时,及时告知保姆安装摄像头一事,然后再让保姆选择是否愿意来工作。
朱继斌建议,若发生雇主侵犯保姆隐私事件,保姆可与雇主进行交涉,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行为,同时保姆也可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保护。朱继斌称,若实际侵权已经发生,保姆可要求雇主给予精神赔偿。他强调,出于保姆工种的特殊性,保姆在与雇主签订雇用合同时,应特别提到保护隐私权与人格权这一重要内容,在合同中明确显示出来,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自身权益。
观点PK
●支持保姆
@唧唧:保姆也是普通人,被监视就说明雇主信不过她,与其不开心工作,还不如换个环境。
@痞子菜:社会很现实,在这种环境下有分分钟被监视的感觉,为难保姆了。
@如歌:如今的社会,各种不信任,各种的没安全感。工作做得不开心就走吧,别为了那点高工资就憋出病来,得不偿失。
@绿色之梦:被监视的感觉还真不自在呢,摄像头在大厅或大门处装就可以啦!
●支持雇主
@宇宇大侠:不做亏心事,不怕摄像头,身正不怕影子歪嘛。
@寻天涯:现在家里装摄像头已经很普遍了,提防也正常,只要不涉及隐私就好。
@如意99:我觉得没什么,正常得很。只不过是场地不一样,人心在作怪而已。我们公司除了厕所里面没有摄像头,其他地方处处都有摄像头。
●中立观点
@菩提花开:好工作难求,辞职了有点可惜。
@快点坐下:保姆辞职的事,我觉得双方都有点过了。
@tp小小猪:唉,这个就难说了。不装嘛现在小偷又多,装了嘛家人以外的人到这户人家工作或者做客都不舒服。
@猪脚妹:当作不知道不就得咯,现在好雇主可遇不可求,有好的表现还有奖励已经很不错啦,只要没侵犯隐私就可以。